《晋书·傅咸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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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原文:
傅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好属文论,虽绮丽不足,而言成规鉴。颍川庾纯常叹曰:“长虞之文近乎诗人之作矣!”
咸宁初,袭父爵,拜太子洗马,累迁尚书右丞。时帝留心政事,诏访朝臣政之损益。咸上言曰:“陛下处至尊之位,而修布衣之事,亲览万机,劳心日昃。在昔帝王,躬自菲薄,以利天下,未有逾陛下也。然泰始开元以暨于今,十有五年矣,而军国未丰,百姓不赡,一岁不登便有菜色者,诚由官众事殷,复除猥滥,蚕食者多而亲农者少也。”咸在位多所执正。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骏故据正。咸以骏与夺惟意,乃奏免骏大中正。司徒魏舒,骏之姻属,屡却不署,咸据正甚苦。舒终不从,咸遂独上。
咸以世俗奢侈,又上书曰:“臣以为谷帛难生,而用之不节,无缘不匮。故先王之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窃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令使诸部用心,各如毛玠①,风俗之移,在不难矣。”又议移县狱于郡及二社应立,朝廷从之。迁尚书左丞。时太宰、汝南王亮辅政,咸致书曰:“咸以为太甲、成王年在蒙幼,故有伊周②之事。圣人且犹不免疑,况臣既不圣,王非孺子,而可以行伊、周之事乎!无功而厚赏,莫不乐国有祸,祸起当复有大功也。人而乐祸,其可极乎!作此者皆由东安公谓殿下至止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所怒乎众之所怒在于不平耳。咸之愚冗,不惟失望而已,窃以为忧。”吴郡顾荣常与亲故书曰:“傅长虞为司隶,劲直忠果,劾按惊人。虽非周才,偏亮可贵也。”元康四年卒官,时年五十六。
(节选自《晋书·列传·第十七》)
【注】①毛玠:三国时期的人物,年少时为县吏,以清廉公正著称。② 伊周:指伊尹和周公旦。
译文:
傅咸字长虞,刚强率略,有高尚的节操。喜欢写文章,虽然文采不够华美艳丽,但其言论成为规诫之言,可作为借鉴。颍川的庾纯常常感叹说:“傅长虞的文章接近诗人的创作啊!”
咸宁初年,继承父亲的爵位,担任太子洗马,多次升迁官至尚书右丞。当时晋武帝留心政事,下诏访询朝廷大臣有关国政的利弊得失。傅咸上书说:“陛下身处最显贵的地位,却重视百姓的事,亲自处理各种重要事务,操劳到太阳偏西。从前的帝王,亲自履行俭约的品德,为天下谋利,也没有超过陛下的。但是自泰始初年创立基业到如今,十五年了,可国家不够富足,百姓不够富裕,一年收成不好便有饥饿的人,这的确是因为官员太多事务冗杂,免除徭赋的人又多又滥,蚕食侵占的人多而务农的人少。”傅咸在任时多能秉公行事。豫州大中正夏侯骏上书说: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次转移养病处所,不能接待宾客,请求让尚书郎曹馥代替孔毓。十天后又上疏让孔毓继续担任中正。司徒多次推辞不受理,夏侯骏仍坚持己见。傅咸认为夏侯骏对官员的任用罢免随心所欲,便上奏罢免他的大中正之职。司徒魏舒是夏侯骏的姻亲,屡次推托不签署,傅咸据理力争,坚持不让,十分辛苦。魏舒最终不听从,傅咸于是独自上书。
傅咸因为世俗奢侈,又上书说:“我认为衣食很难生产,而使用不节约,没理由不匮乏。所以先王教化天下,吃肉穿帛,都有定制。我私下认为奢侈造成的浪费,比天灾还厉害。下令让各部用心,都像毛玠一样,风俗的改变,不是困难的事情。”又建议把县里的监狱移到郡以及应当建立二社,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升任尚书左丞。当时是太宰、汝南王司马亮辅佐朝政。傅咸致信说:“我认为太甲、周成王时值年幼,所以有伊尹、周公旦辅政的事情。圣人尚且免不了被怀疑,何况我不是圣人,君王也不是小孩,怎么可以仿效伊尹、周公旦的旧事呢!没有功劳却厚加封赏,就没有人不喜欢国家有灾祸,(因为)灾祸兴起又会让人有大功可邀了。人们以祸乱为乐,哪还有个极限呢!这种做法,源自东安公。我认为殿下就任后,应当有所纠正。用正确的方法纠正,众人还有什么气愤的呢?大家之所以气愤,在于不公平罢了。我愚钝,不只是失望而已,还私下感到忧虑。”吴郡的顾荣时常给他的亲友写信说:“傅长虞担任司隶,刚毅正直、忠诚果敢,弹劾纠察大胆惊人。他虽然不是全才,而在忠诚方面却十分可贵。”元康四年(294)死在官任上,终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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