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姜士昌传》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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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原文:
姜士昌,字仲文,丹阳人。父宝,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官编修。不附严嵩,出为四川提学佥事,再转福建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国子监祭酒。请罢纳粟例,复积分法,又请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尽入监肄业,诏皆从之。累官南京礼部尚书。尝割田千亩以赡宗族。
士昌五岁受书,至“惟善为宝”,以父名辍读拱立。师大奇之。举万历八年进士,除户部主事,进员外郎。请帝杜留中,录遗直,举召对,崇节俭。寻进郎中。以省亲去。
还朝,言吏部侍郎徐显卿构陷张位,少詹事黄洪宪力挤赵用贤,宜黜之以警官邪;主事邹元标、参政吕坤、副使李三才素著直谠,宜拔擢以厉士节。又请复连坐之 法,慎巡抚之选,旌苦节之士,重赃吏之罚。疏入,给事中李春开劾其出位,遂下诏禁诸司毋越职剌举。已,因风霾,请早建国本。贵妃父郑承宪乞改造父茔,诏与 五千金。士昌言:“太后兄陈昌言止五百金,而妃家乃十之,何以示天下?”弗纳。稍迁陕西提学副使,江西参政。
三十四年,大学士沈一贯、沈鲤相继去国。明年秋,士昌赍表入都,上疏,其意以阴讽李廷机。廷机大恚,疏辨曰:“人才起用,臣等不惟不敢干至尊之权,亦何敢 侵吏部职。”士昌见疏,复贻书规之,廷机益不悦,然帝尚未有意罪士昌也。会朱赓亦疏辨如延机指,帝乃下士昌疏,命罪之。吏部侍郎杨时乔、副都御史詹沂请薄 罚,不许。诏镌三秩为广西佥事。御史宋焘论救,复诋一贯,刺廷机。帝益怒,谪焘平定判官,再谪士昌兴安典史。
士昌好学,励名检。居恒愤时疾俗,欲以身挽之,故虽居散僚,数有论建。竟龃龉以终。
(节选自《明史·传第九》)
译文:
姜士昌,宇仲父,丹阳人。父名宝,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官编修。因没有依附严嵩,外任四川使,经多次提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请求废除富家子弟捐 纳财货以入国子监学习的成例,恢复国子监考核学生学习成绩的积分法,又请求让公侯伯子弟和举人都进入国子监学习,诏令都同意他的意见。积功升官至南京礼部 尚书。曾经分割田地千亩用以赡养同族的人。
姜士昌五歳从师学习,读到“惟善为寳”时,因有父亲的名而停止诵让拱手而立。老师对此大为惊奇。万历八年考取进士,任户部主事,晋升为员外郎。请求皇上杜 绝将臣子奏章留在宫中不予批议的做法,采纳直道而行的古人风气,倡兴召集臣子应答提问,崇尚节俭。不久晋升郎中。因探望父母离职回乡。
回到朝中,进言吏部侍郎徐显卿诬陷张位,少詹事黄洪宪极力排挤赵用贤,应当将他们罢免用以告诫官吏中的奸邪之人;主事邹元标、参政吕坤、副使李三才向来以 正直著名,应当提拔他们用以激励士人的节操。又请求恢复一人犯罪其余的人牵连受罚的办法,慎重对待巡抚官的选拔,表彰刻苦守志的士子,加重惩罚贪赃受贿的 官吏。奏章进入,给事中李春开弹劾他越出了本职。于是下诏禁止各官署部门不许超越本职刺探揭发他人的过错。随即,因发生大风夹杂尘土而起的自然现象,姜十 昌请求及早立皇太子以确定皇位继承人。贵妃的父亲郑承宪乞求重新建造父亲的墓地,诏令给予五千金。姜士昌说:“太后的哥哥陈昌言建造墓地仅仅给予五百金, 而贵妃家反而是他的十倍,拿什么来告知天下?”意见没有被采纳。逐渐升陕西提学副使、江西参政。
万历三十四年,大学士沈一贯、沈鲤先后罢免。次年秋季,姜士昌带着奏表来到京都,上书,他的本意是用来讥刺李廷机。李廷机大为恼怒,卜书申辩说:“关于人 才起用,臣等人不仅不敢干预皇上的权力,也哪里敢侵夺吏部的职贵。”姜士昌见到奏章,又写信规劝他,李廷机更加不髙兴,但皇上还没有意思要将姜士昌治罪。 适逢朱赓按照李廷机的旨意也上书争辩,皇上这才下发姜士昌的奏章,命令将他治罪。吏部侍郎杨时乔,副都御史詹近请求从轻处罚,皇上没有同意。诏令降职三级 任广西佥事。御史宋褢申议解救,又指贵沈一贯,讥讽李廷机。皇上更加恼怒,降宋熹为平定判官,又降姜士昌为兴安典史。
姜士昌好学,硪砺名节。平常愤世俗,想以自己的行为来进行挽救。所以虽然任闲散的官职,但是多次提出建议,终于以意见不合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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