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明法解》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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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
原文:
人主之治国也,莫不有法令赏罚。是故其法令明而赏罚之所立者当,则主尊显而奸不生;其法令遂而赏罚之所立者不当,则群臣立私而壅塞之,朋党而劫杀之。故《明法》曰:“生 灭、塞、侵、壅之所生,从法之不立也。”
法度者,人主之所以制天下而禁奸邪也,所以牧领海内而奉宗庙也。私意者,所以生乱长奸而害公正也,所以壅蔽失正而危亡也。故法度行则国治,私意行则国乱。明主虽心之所爱而无功者不赏也,虽心之所憎而无罪者弗罚也。案法式而验得失,非法度不留意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
明主之治国也,案其当宜,行其正理。故其当赏者,群臣不得辞也;其当罚者,群臣不敢避也。夫赏功诛罪,所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夫舍公法而行私惠,则是利奸邪而长暴乱也。行私惠而赏无功,则是使民偷幸而望于上也;行私惠而赦有罪,则是使民轻上而易为非也。夫舍公法用私惠,明主不为也。故《明法》曰:“不为惠于法之内。”
(取材于《管子•明法解)
译文:
人君治国,没有不具备法令和赏罚的。所以,法令明确而赏罚规定得当,君主就尊显而且不出奸臣;法令错误而赏罚规定不当,群臣就会行私而蔽塞君主,就会结党而劫杀君主。所以,《明法》篇说:“灭、塞、侵、壅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法令不够明确。”
法度,是君主用来控制天下和防止奸邪产生的,是用来统治海内而事奉宗庙的。私意,是可以产生祸乱、滋长奸邪而危害公正的,是蒙蔽君主、丧失正道而导致危亡的根源。所以,法度得以实行则国家安定,私意得以实行则国家混乱。英明君主,即使对自己心爱的人,无功也不赏;即使对自己憎恶的人,无罪也不罚。按照法度规程来检验得失,与法度无关的事是不留意的。所以,《明法》篇说:“以前的君王治理国家,不会在法理之外游心肆意。”
明君治国,根据恰当合适的原则,执行正确道理。所以对于当赏的,群臣不得推辞;对于当罚的,群臣不敢逃避。赏功罚罪,本来是为天下兴利除害的。杂草不铲除,就危害庄稼;盗贼不惩治,就伤害良民。如果弃公法而行私惠,那就是使奸邪得利而助长暴乱了。因为行私惠而赏了无功的人,就等于让人民贪图侥幸而谋求向上讨好;行私惠而赦了有罪的人,就等于让人民轻慢君主而轻易为非作歹。弃公法而行私意,明君是不肯干的。所以,《明法》篇说:“不会在法理之内给予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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