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弘治君臣》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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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原文:
宪宗成化二十三年,皇太子即位,诏赦天下,以明年为弘治元年。召马文升为左都御史,文升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盖上在东宫时,素知其名故也。文升感殊遇,自奋励,知无不言。上耕籍田毕,宴群臣,教坊以杂伎承应,或出亵语。文升厉色曰:“新天子当知稼穑艰难,岂宜以此渎乱宸聪!”即斥去。
张吉、王纯、丁玑、敖毓元、李文祥并以言事远谪,吏部主事储礶上言:“五人者,既以直言徇国,必不变节辱身。今皆弃之岭海之间,毒雾瘴气,与死为伍,情实可悯。乞取而寘之风纪论思之地,则言论风采必有可观。与其旋求敢诛之士,不若先用已试之人。”上命吏部皆起用之。
吏部尚书王恕恳疏求致仕,不许。恕时有建白,众议谓业已行矣。恕言:“天下事苟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害。若谓已行不及改,则古之纳谏如流,岂皆未行乎?”恕遇事敢言,有不合,即引疾求退,上每温诏留之。
刑部侍郎屠勋勘寿宁侯与河间民构田事,直田归民。勋上言:“食禄之家不言利,况母后诞毓之乡,而与小民争尺寸地,臣以为不可。”上嘉纳从之。大学士刘健上言:“自古愿治之君,必早朝晏罢,日省万几。迩者视朝太迟,散归或至昏暮。怠荒是戒,励精是图,庶可以回天意,慰人心。”上嘉纳之。
陕西巡抚都御史熊翀得玉玺来献礼部尚书傅瀚言以史传诸书考之形制篆刻皆不类其为赝作无疑即使非赝人主受命在德不在玺上乃属库藏之
上谕各司大小诸臣曰:“朕方图新理政,乐闻谠言。除祖宗成宪定规不可纷更,其余事关军民利病,切于治体,但有可行者,诸臣悉心开具以闻。”
(节选自《明史纪事本末•弘治君臣》)
译文:
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皇太子即位,颁布诏书赦免天下,把第二年定为弘治元年。征召马文升担任左都御史,马文升谒见皇帝,皇帝赏赐他一套大红织金衣。这大概是皇帝做太子的时候,平素知道他的名声的缘故。马文升感激皇帝的特殊恩遇,自己奋发振作,只要是知道的就没有不说的。皇帝亲自耕田结束后,与众大臣宴饮,教坊司安排杂技表演来侍奉,有的人说出不庄重的语言。马文升神情严肃地说:“刚即位的皇帝应该知道农事的劳苦,难道应该用这些东西来扰乱皇帝的视听吗!”当即斥责他们并让他们离开。
张吉、王纯、丁矶、敖毓元、李文祥因为议论朝廷政事一并被贬谪到远方,吏部主事储礶上奏说:“这五个人,既然是因为直言进谏而传示国人,一定不会改变气节来玷辱自身。现在把他们都弃置在南方荒远之地,那里缭绕着毒雾瘴气,他们与死亡为伴,从情理上来说确实值得同情。请求选取并把他们安排在研讨风教纲纪的官署中,那么他们的言论和风姿文采一定值得人们瞩目。与其临时寻求敢于进谏的人,不如先任用这些已经经过考验的人。”皇帝让吏部把这五个人全都重新任用了。
吏部尚书王恕恳切地上奏请求退休,皇帝没有答应。王恕时常提出建议,众人议论说那些事已经施行了。王恕说:“天下之事如果施行得不适当,即便改正十次也没什么妨害。如果说事情已经施行而来不及改正,那么古人像流水一般顺畅地接受劝谏,难道所接受的都是未施行的事情吗?”王恕遇到事情敢于直言,与皇帝意见不合时,就称病请求退职,皇帝常常用言辞恳切的诏书挽留他。
刑部侍郎屠勋审核寿宁侯与河间百姓争地的事件,公正地把田地归还百姓。屠勋上奏说:“享受国家俸禄的家族不谈利益,况且是在皇太后出生的地方,与百姓争夺极微小的地方,我认为不能这样做。”皇帝赞许并采纳听从了他的谏言。大学士刘健上奏说:“自古以来希望天下得到大治的国君,必然很早上朝很晚退朝,日理万机。陛下近来上朝太晚,散朝归去时有时到了傍晚。警诫怠惰荒疏,力求振作精神,或许能够挽回天意,抚慰百姓的心灵。”皇帝赞许并采纳了这个意见。
陕西巡抚都御史熊翀得到了玉玺前来献给朝廷。礼部尚书傅瀚说:“根据各种史书考证它,其形状、篆刻纹路都与记载的不类似,毫无疑问这是个赝品。即便不是赝品,国君顺承天命在于他的道德品质而不在于玉玺。”皇帝于是把它交付国库收藏。
皇帝晓谕各官署各级官员说:“我正要谋求新的办法来治理政事,乐意听到正直的言论。除了先皇原已制定的法律、规章不能变乱更改,其他事关军民利弊、切合治国要旨的内容,只要有可以施行的措施,各位大臣要竭尽心力写出来使我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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