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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史·马亨传》阅读练习及答案

        元史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马亨,字大用,邢州南和人。宪宗三年,世祖征云南,留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京兆是世祖的封藩地,,亨以宽简治之,不事掊克,莅政五年,民安而课裕。宪宗遣阿蓝答儿等核籓府钱谷,亨时辇岁办课银五百锭输之籓府,道出平阳,与之遇。亨策曰:“见之则银必拘留,不见则必以罪加我,与其银弗达王府,宁获罪焉。”避而过之,阿蓝答儿果怒,遣使逮之。既至,穷治百端,竟无所得。世祖知其诬,更赐银三十二锭。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陕西四川立宣抚司,诏亨议陕西宣抚司事。寻赐金符,迁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寻建行省,命亨兼陕西行省左右司郎中。时兴元畜粮五万石欲转饷大安军,计佣直万缗,众推亨往。时丁内艰,以摄省府事强起之。至则以兵官丁产均其役,不阅月而事集。兴元判官费正寅狡悍不法,亨白省府,欲以法绳之,反诬构行省前保关中有异谋。诏右丞粘合珪谳之,亨力辨,其冤构释然。四年,迁陕西五路、西蜀四川廉访都转运使。未几朝廷以考课,檄诸路转运使至京师,并转运司入总管府,授亨工部侍郎、解盐副使。亨上言:“以考课定赏罚,其人甫集,而一切罢之,则是非安在?宜还其命书,俾仕者有所劝勉。”从之。有贾胡恃制国用使阿合马,欲贸交钞本,私平准之利,以增岁课为辞。帝以问,亨对曰:“交钞可以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从私,将何以令天下?”事遂寝。亨又建言立常平、义仓,谓备荒之具,而时以财用不足,止设义仓。七年,立尚书省,仍以亨为尚书,领左部。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大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十年,还京师,以病请告。十四年卒,年七十一。
        (选自《元史•马亨传》,有删改)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大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
        B.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大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
        C.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大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
        D.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以诬免官/会大兵围襄樊/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以阿里为右丞/姚枢为左丞/亨为佥省/任其事/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京兆,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首都的称谓。如《水经注》中有“京兆上洛”。
        B.考课,国家依照法令和行政规则,在一定的年限内,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并依其不同表现,予以升降赏罚。
        C.行中书省,元朝(中统、至元年间)开始实施的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民间简称“行省”。
        D.尚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政府高官名称,相当于现在国家部委的部长。在清朝,六部和理藩院等部门的主官称为尚书。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马亨才华出众,为政有方。在京兆任职期间,他简政宽刑,使百姓安居乐业;到任摄省府事后,不足一月即将军饷督运完成。
        B.马亨忠于职守,不畏强权。阿蓝答儿等核实世祖藩府的钱谷,他故意避开阿蓝答儿,宁愿自己获罪;行省被诬在关中有异谋,马亨极力辩白,弄清冤情。
        C.马亨思虑周全,有远见。西域商人想要买下交钞的发行权,以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马亨考虑到这本身是对皇权的侵害,并且会产生很多恶果,最终拒绝了西域商人的请求。
        D.马亨刚正不阿,勇于进谏。兴元判官费正寅,为人狡猾强悍不法,马亨请求省府对他绳之以法;他指出朝廷以考课为由而罢免诸运转使一事,不利于勉励官员。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宪宗遣阿蓝答儿等核籓府钱谷,亨时辇岁办课银五百锭输之籓府,道出平阳,与之遇。

        (2)亨又建言立常平、义仓,谓备荒之具,而时以财用不足,止设义仓。

         
        答案:
        10.D
        11.A(“对着都的称谓”错,应是对都城辖域的称谓。)
        12.C(“最终拒绝了西域商人的请求”表述错误,原文中是皇帝向他询问,他的建议得到了采纳,但并非他拒绝。)
        13.(1)宪宗派遣阿蓝答儿等核实世祖藩府的钱谷,马亨当时正把去年所办课银五百锭运送到藩府,经过平阳与阿蓝答儿相遇。(“核”解释为核实,“之”解释为到,“道”解释为经过。核、之、道各1分,句意1分。)
        (2)马亨又提出建议的言论,设立常平仓、义仓,作为备荒之用,而当时因财力不充足,只设义仓。(“建言”解释为“建议的言论”,“具”解释为用,“以”解释为因为,“止”解释为只。建言、具、以、止各1分,句意1分。)
         
         
        文言文参考译文:
        马亨,字大用,邢州南和人。宪宗三年,世祖征云南,留马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京兆是世祖的封藩地,马亨简政宽刑,不横征暴敛,经过五年,人民安居乐业,赋税充足。宪宗派遣阿蓝答儿等核实世祖藩府的钱谷,马亨当时正把去年所办课银五百锭运送到藩府,经过平阳与阿蓝答儿相遇。马亨内心盘算:“让他们看见了,必然会把所征课银拿去;不让他们看见,则必以罪加我。与其不能把银运送到王府,勿宁我自己获罪。”于是回避了阿蓝答儿。阿蓝答儿知道后果然大怒,派人去王府逮捕马亨。到了阿蓝答儿那里,对他进行百般审讯,始终一无所得。世祖知道是冤枉了马亨,赐银三十二锭。中统元年,世祖即位,设立陕西、四川宣抚司,诏令马亨参与陕西宣抚司事。不久,赐金符,调为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不久建行省,命马亨兼任陕西行省左司郎中。当时,兴元储粮五万石,欲转输大安军为军饷,计运输力役费万缗,推马亨督运。马亨母亲去世,服丧期未满即被起复为摄省府事。马亨到任则按兵官丁户均其劳役,不到一月就把这件事办完。兴元判官费正寅,为人狡猾强悍不法,马亨请求省府对他绳之以法,他竟反诬行省在关中有异谋。朝廷诏令左丞粘合珪审问,马亨极力辩白,才弄清这桩冤情。中统四年,调马亨为陕西五路、西蜀四川廉访都转运使。不久,朝廷令诸路转运司至京进行成绩考核,到京则将转运使并入总管府,授马亨为工部侍郎、解盐副使。马亨上书问:“以考课定赏罚,而诸转运使来又罢他们的官,像这样,是非在哪里?应还给他们的任命书,使为官者有所勉励。”朝廷依从。有西域商人,依靠制国用使阿合马之势,欲买下交钞发行权,私夺政府管制物价之利。帝将此事问马亨,马亨说:“交钞可以交易万货,这是法律的力量。法者,是皇上的权力,今让一商人去操纵,废法徇私,将如何行令于天下?”于是使那个西域商人的意图未能实现。马亨又提出建议的言论,设立常平仓、义仓,作为备荒之用,而当时因财力不充足,只设义仓。七年,设立尚书省,以马亨为尚书,领左部。不久,因受平章阿合马的忌恨,被诬告免官。时逢元军围襄樊,朝廷决定由河南行省调发军饷,诏令阿里为河南行省右丞、姚枢为左丞、马亨为佥省任其事。至元十年,还至京师,因病请求辞官回乡。至元十四年去世,七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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