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刘述字孝叔,湖州人。举进士,为御史台主簿,知温、耀、真三州,提点江西刑狱,累官都官员外郎,六年不奏考功课。知审官院胡宿言其沉静有守,特迁兵部员外郎,改荆湖南北、京西路转运使,再以覃恩①迁刑部郎中。
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甫退,述乃言甫为言官无所发明,且擿其隐慝。帝曰:“甫遇事辄争,裨益甚多,但外人不知耳。甫谈卿美不辍口,卿无言也。”
王安石参知政事,述兼判刑部,安石争谋杀刑名,述不以为是。及敕下,述封还中书,奏执不已。安石白帝,诏开封府推官王克臣劾述罪。于是述率御史刘琦、钱顗共上疏曰:“安石执政以来,未逾数月,中外人情嚣然胥动。盖以专肆胸臆,轻易宪度,无忌惮之心故也。安石任一偏之见,改立新议,以害天下大公。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世子孙,守而勿失;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愿早罢逐,以慰安天下元元之心。曾公亮位居丞弼②,不能竭忠许国,反有畏避之意,阴自结援以固宠,久妨贤路,亦宜斥免。赵抃则括囊拱手,但务依违大臣,事君岂当如是!”
疏上,安石奏先贬琦、顗监处、衢州③盐务。公亮疑太重。司马光乃上疏曰:“臣闻孔子曰:‘守道不如守官。’孟子曰:‘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朝廷既违众议而行之,又以守官之臣而罪之,臣恐失天下之心也。”
开封狱具,述三问不承。安石欲置之狱,光又与范纯仁争之,乃议贬为通判。帝不许,以知江州。卒,年七十二。 (节选自《宋史•列传第八十》,有删减)
[注]①覃恩:广施恩泽,多用以称帝王对臣民的封赏、赦免等。②丞弼:辅佐的职位。③处、衢:二州在浙江境内。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
B.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
C.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
D.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提点:提举、检点之意。宋代开始设置提点之职,掌管司法、刑狱等事。
B.考功课:是指古代朝廷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的政绩,相当于今天的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考核。
C.结援:结成团伙而互相帮助,组成利益相关的党与,有结党营私之意图。
D.中书:宋朝的“中书”,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与唐朝的“中书省”没有关联。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刘述屡次得到赏识。他在都官员外郎任上时,得到审官院的主管胡宿的认可和举荐;后来宋神宗又提拔他到吏部任职。
B.刘述为官耿直。刘述事先知道滕甫曾经在皇帝面前夸耀过自己,但还是在皇帝面前揭发了滕甫的奸邪之心,认为滕甫身为言官也没有什么业绩。
C.刘述反对王安石的变法。面对参知政事王安石的改革,刘述与刘琦、钱顗两位御史一同反驳,认为王安石放任一己之偏见实施改革,损害了天下大多数人的利益。
D.刘述与王安石的矛盾冲突极其尖锐。王安石遭到刘述等人的弹劾之后,立即反击并上奏皇帝,想要将刘琦、钱顗先行贬官,然后又将打击的矛头指向了刘述。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安石执政以来,未逾数月,中外人情嚣然胥动。
(2)安石欲置之狱,光又与范纯仁争之,乃议贬为通判。
答案:
10. A(神宗立,召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十一年不奏课。帝知其久次,授吏部郎中。滕甫为中丞,述将论之。甫闻,先请对)
11.D(是从唐朝的“尚书省”延续下来的,并非没有关联)
12.B(刘述并不一定知道胡宿在皇帝面前说过自己的好话)
13.(1)(王安石执掌朝政以来,没有超过几个月,朝廷内外的人们情绪全都是哗然而产生波动。注意:“执政”,可以;讲卷时强调“增”。最后一句翻译成“朝廷内外的人们全都是吵嚷的样子激动起来”或“朝廷内外全都人心惶惶”,也可以。“逾”——超过,“中外”——朝廷内外,“胥”——全,以上三处采分点答对即各给1分,句意2分)
(2)王安石想要把刘述(他)投到监狱之中,司马光和范纯仁争辩这件事(或:替他据理力争),于是(朝廷)商议(或:决定)贬黜刘述为通判。(“置之狱”——于,到;“争”——争论,争辩;“乃”——于是,便;以上三处采分点答对即各给1分,句意2分)
参考译文:
刘述字孝叔,是湖州人。考中了进士,当上了御史台的主簿,在温州、耀州、真州做过知府,又提举检点江西的刑罚诉讼,后来做到都官员外郎,六年时间里也不上奏对朝廷官员的考核事项。主管审官院的胡宿说他为人沉静有操守,特地提拔他任职兵部员外郎,改任荆湖南北、京西路转运使,第二次因为朝廷广施恩泽升迁为刑部郎中。
宋神宗继承皇位后,征召他为侍御史知杂事。又在任职十一年的期间内,不上报考核事项。神宗知道他长久任职,授以吏部郎中一职。滕甫担任御史中丞,刘述准备考核他。滕甫听说了,就先请求应答。滕甫走后,刘述就说滕甫身为谏官也没有什么创建,并且揭发出他未被发现的罪恶。神宗说,滕甫遇到事情就能争辩,带来的好处很多,只不过他人不知道罢了。滕甫谈论到你的优点总是说不完,你不要再评论他了。
王安石当上了参知政事,刘述兼管刑部,王安石争论谋杀的刑罚名称,刘述不认为王安石说的对。等到诏书下达,刘述把诏书封好还给中书省,进言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停止。王安石汇报给神宗皇帝,下诏让开封府推官王克臣给刘述定罪。在这种情况下刘述带领御史刘琦、钱顗共同上疏给神宗皇帝:“王安石掌管政事以来,不超过几个月,朝廷内外全都人心惶惶。大概是因为他独断专行,轻视法度,没有顾忌畏惧的缘故。王安石任由一己之偏见,改弦更张推行新政,来损害天下人的利益。先朝制定的制度,自当让后世子孙坚守而不要丢掉;竟然想要事事都要改变,废弃而不使用。希望早些罢黜他的官职,来抚慰天下民众的内心。曾公亮官居辅佐之位,却不能够竭尽忠诚报效国家,反而有畏惧躲避的念头,暗地里结成党与互助来巩固受宠的地位,长时间地妨碍贤能之士的道路,也应该废免。赵抃则是不进忠言,无所作为,只是谋求依顺于大臣,为君主做事怎么可以像这样呢!”
奏章呈上去后,王安石奏报皇帝先贬谪御史刘琦、钱顗去监管处州、衢州的盐务。曾公亮担心这事过重了。司马光于是上奏陈述说:“臣下听闻孔子说过:‘坚守道义不如坚守做官的原则。’孟子说过:‘有进言责任的官员,不能尽职尽责就除去其职。’朝廷已经违背大多数人的想法而去实施了,又因尽忠之臣(的是事)而加罪于他,臣我担心会失掉天下人心啊。”
开封府判罪入狱,刘述几次被讯问都没有承认。王安石想要将刘述关押进监狱,司马光又和范纯仁替他据理力争,这才(最终)决定将他贬为通判。神宗皇帝没有允许,把刘述改为江州知府。七十二岁时候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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