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赐绢惩顺德》原文及翻译
未知
原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受人馈绢,事觉,上曰:“顺德果能有益于国家,朕与之共有府库耳,何至贪冒如是乎。”犹惜其有功,不之罪,但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上曰:“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译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接受他人赠送的丝绢,事情被发觉后,唐太宗说:“顺德确实是对国家有益的,我和他共同享有官府仓库的财物,他为什么会贪婪到这地步呢?”但还吝惜他有功绩,就不惩罚他,只是还在大殿中当众赠送丝绢几十匹。大理少卿胡演说:“顺德违法接受财物,所犯的罪行不可赦免,怎么还再送他丝绢?”唐太宗说:“他是有人性的,获得丝绢的侮辱,超过了接受刑罚。如果不知道惭愧,就如同一只禽兽罢了,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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