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匦》(太后欲周知人间事,鱼保家上书)原文及翻译
资治通鉴
原文:
太后(武则天)欲周知人间事,鱼保家上书,请铸铜为匦以受天下密奏。其器共为一室,中有四隔,上各有窍,以受表疏。可入不可出。太后善之。
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常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知匦使,专知受状,以达其事。事或要者,当时处分;余出付中书及理匦使据状申奏。理匦使常以御史中丞及侍御史一人为之。知匦使掌申天下之冤滞,以达万人之情状。
未几,其怨家投匦告保家为敬业作兵器,杀伤官军甚众,遂伏诛。太后自徐敬业之反,疑天下人多图己。又自以久专国事,且内行不正,知宗室大臣怨望,心不服,欲大诛杀以威之。乃盛开告密之门。有告密者,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供五品食,使诣行在。虽农夫樵人,皆得召见,廪[4]于客馆。所言或称旨,则不次[5]除官,无实者不问。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
武后末年,太子虽还东宫,政事一不与,大臣畏祸无敢言。苏安恒投匦上书曰:“陛下膺先圣顾托,受嗣子揖让,应天顺人,二十余年,岂不闻虞舜褰裳[6]、周公复辟事乎?今太子孝谨,春秋盛壮,使统临宸极,何异陛下身抚天下哉!胡不传位东宫,休安圣躬?”书奏,后虽猜克,不能无感,乃召见赐食,厚慰遣之。
穆宗长庆三年,理匦使谏议大夫李渤奏:“今后有投匦进状者,请事之大者奏闻,次申中书门下,小者各牒诸司处理。处理不当,再来投匦者,即具事闻奏。如无理妄诉,本罪外加一等。”从之。
文宗开成三年八月,谏议大夫知匦使事李中敏奏:“应旧例,所有投匦进状及书策文章,皆先具副本呈匦使。臣以为本置匦函,意在使冤滥无告有司不为申理者,或论时政,或陈厉害,宜通其必达之路,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若使有司先见,裁其可否,即非重密其事,俾壅塞自申于九重之意也。臣伏请今后所有进状及封章,臣但为引进,取舍可否,断自中旨,庶使名实在兹,明置匦之本意。”敕旨,依奏。
(取材于《资治通鉴》《新唐书》《唐六典》《唐会要》,有删改)
注释:【1】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谏官。【2】御史中丞及侍御史:监察官。【3】行在:天子所在的地方,这里指武太后住地。【4】廪:供应饭食。【5】不次:不依寻常次序。犹言超擢,破格提拔。【6】褰裳:提起衣服,喻帝王让位。【7】中旨:皇上的诏令。
译文:
太后想详尽了解民情民意,鱼保家上呈奏章,请求用铜铸造匦来受理天下的密奏。设计的那些匦器共处一室,中间有四个隔断,上面都各开一个孔口,用来接受(各地投来的)奏章诉状。(前来投送奏章的人)只可投进而不能取出。太后认为这种创意很好。
于是,(太后下令)铸造四个铜匦,涂上与五行匹配的颜色,把它们排列在朝堂上:青色的匦取名“延恩”,放在东面,告诫劝勉人们(要勤于)耕种农事的奏章就投放其中;红匦取名“招谏”,放在南面,谈论时政得失的奏章投放其中;白色的匦取名“申冤”,放在西面,陈诉冤屈的奏章投放其中;黑色的匦叫“通玄”,放在北面,报告天象灾变、军机密谋大事的奏章就投放其中。一般任用谏议大夫或补阙、拾遗当中的一个人来做知匦使,专门受理诉状,来顺畅地上传他们的各种奏章申诉。上奏的事如果是(非常)紧要的,当场就处置办理;剩下的申诉拿出来交给中书令以及理匦使,(然后)依据情况申报上奏给皇上。理匦使一般用御史中丞或者侍御史当中的一个人来担任。知匦使承担(这方面的)职责,(能使)天下冤情的申诉、堵塞的言论以及各种民情民意都能顺畅地传达上去。
不久,鱼保家的仇家投匦控告鱼保家(曾经)替徐敬业制作兵器,杀伤了很多官兵,于是鱼保家伏法被杀。太后自从徐敬业造反之后,怀疑天下人多图谋算计自己。又因自己长期专治国事,而且(自身)操行不端正,知道皇族大臣心怀不满,内心不服,就想大加诛杀借以威慑他们。于是,大开告密的渠道。有了告密的话,臣下不得过问,都提供驿站的马匹,供应五品官标准的伙食,送往太后的住地。即使是樵夫农人,都能被召见,并且由客馆供给食宿。所说的事如果符合旨意,就破格授官;(即使反映的)与事实不符,也不问罪。于是,四方告密的人蜂拥而起,人们都吓得迈不开步,(甚至)不敢呼吸。
武后末年,太子虽然返回东宫,但是政事一概不能参与,大臣害怕惹祸上身而无人敢进谏。苏安恒投匦上书说:“陛下承蒙先皇遗诏顾托,受继嗣太子的推让,上顺天意下顺民心,执政二十多年,难道没听说过虞舜提衣让位、周公交权给成王的旧事吗?现在太子孝顺恭谨,正当壮年,让他统治天下,跟陛下亲自统治天下又有何不同呢?为什么不传位给太子,让您圣体安歇呢?”苏安恒投书上奏后,太后虽有猜忌,但也不能不被感动;于是召见他,赐给食物,多加慰勉后让他回去了。
穆宗长庆三年,理匦使谏议大夫李渤上奏说:“今后如果有投匦敬献诉状的,请只把重大的事情上奏给皇上,次要的事情申报给中书门下省,小事则各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如果处理不当,还有再来投匦的,那就再把详细情况奏报给皇上。如果是无理取闹的不实投诉,本罪之外还要再加一等。”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文宗开成三年八月,谏议大夫知匦使事李中敏上奏说:“按照过去的惯例,所有投入匦中的材料,无论是诉状还是书策文章,都要先准备好一个副本呈报给匦使。我认为设置匦函的出发点,用意在于让那些冤屈无法申诉及有关部门不予申理的,或想要议论时政的,或想要陈说利害意见的,应该为他们适时打开畅通的言路,用来(为皇上)广开言路,处理好冤案。如果让有关官员先见后裁决它能否进呈,就不是重视和保密这件事,让被堵塞言论的人能自己向皇上申诉的本意。我恳请从今往后,所有进献的投状和机密章奏,臣下只为引进,是取是舍,可行与否,由圣上决断,希望这样使名实相符,以彰显设置匦的本意。”(于是)皇上下旨,准许了李中敏的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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