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论子胥种蠡》原文及翻译
苏轼
原文:
越既灭吴,范蠡以为句践②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逸乐,乃以其私徒属浮海而行,至于齐。以书遗大夫种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子可以去矣!”
苏子曰:范蠡知相其君而已,以吾相蠡,蠡亦鸟喙也。夫好货,天下之贱士也,以蠡之贤,岂聚敛积财者?何至耕于海滨,父子力作以营千金屡散而复积此何为者哉岂非才有余而道不足故功成名遂身退而心终不能自放者乎?使句践有大度,能始终用蠡,蠡亦非清净无为而老于越者也,故曰“蠡亦鸟喙也”。鲁仲连既退秦军,平原君欲封连,以千金为寿。笑曰:“所贵于天下士者,为人排难解纷而无所取也。即有取,是商贾之事,连不忍为也。”遂去,终身不复见,逃隐于海上。曰:“吾与其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使范蠡之去如鲁连,则去圣人不远矣。
呜呼!春秋以来,用舍进退未有如蠡之全者,而不足于此,吾以是累叹而深悲焉。子胥、种、蠡皆人杰,而扬雄,曲士也,欲以区区之学疵瑕此三人者:以三谏不去、鞭尸籍馆为子胥之罪,以不强谏句践而栖之会稽为种、蠡之过。雄闻古有三谏当去之说,即欲以律天下士,岂不陋哉!三谏而去,为人臣交浅者言也,如宫之奇、泄冶③乃可耳,至如子胥,吴之宗臣,与国存亡者也,去将安往哉?百谏不听,继之以死可也。孔子去鲁,未尝一谏,又安用三?父不受诛④,子复雠,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是以昔之君子皆哀而怒之,雄独非人子乎?至于籍馆、阖闾与群臣之罪,非子胥意也。句践困于会稽,乃能用二子,若先战而强谏以死之,则雄又当以子胥之罪罪之矣。此皆儿童之见,无足论者,不忍三子之见诬,故为之言。(选自《东坡志林论古》)
【注】①种蠡:越国大夫文种、范蠡。②句践:越国国君勾践。公元前494年,勾践射伤吴王阖闾,阖闾重伤死后,夫差即位。勾践听闻夫差日夜练兵,欲报父仇,便不听范蠡的劝阻,想先发制人,范蠡便不再劝谏。之后勾践遭遇兵败,退守会稽。③泄冶:春秋时期陈国大夫。④不受诛:罪不当诛。
译文:
越国灭掉吴国后,范蠡认为勾践的长相是长脖子,嘴向前突起好像鸟嘴一样,只能够与他共同度过患难,却不能够与他共同享受安逸快乐,于是他率领自己的领民、司下渡海而去,到了齐国。(他〕写了信送给大夫文种说:“鸟儿打完了,优良的弓箭就没用了而被收藏起来;狡猾的兔子给打死了,猎狗就没用了煮了来吃掉。您也可以离开了。”
我说:范蠡会为他的国君相面,让我来给范蠡相面,范蠡也是嘴向前突起好像鸟嘴一样的人。那些喜欢财货的人,是世上微贱的人。以范蠡的贤能,哪里是聚敛财货,囤积居奇的人呢?这样做,哪里比得上父子努力在海边耕作,而谋求千金,钱财一会散去,一会聚集,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这岂不是才能有余而道德不足,所以虽然功成名就身,但内心置却终究不能平和的人吗?如果勾践能够大度,自始至终重用范蠡,范蠡也不是那种能清静无为,老死在越国的人,所以我说,范蠡也是嘴向前突起好像鸟嘴一样的人。鲁仲连使秦国军队退去,平原君想要封赏鲁仲连,用千金为音仲逄祝寿。仲连笑着说:“被天下的士人所崇尚是为人排忧解难却分文不取的精神。如果有所取,这是商人们才做的事,我不忍心这样做。”于是离去,终身不再出现,逃走隐居于海上,说:“我与其富贵而屈服于人,宁愿贫贱而藐视世俗,放纵心志。”假使范蠡的离开,也和仲连一样,那离圣人的标准就不远了。
哎呀!自春秋以来,在处理仕进和隐退的问题方面,没有像范蠡这样周全的人,但(他)在这方面有所缺陷,我因此屡次叹息而深切悲哀。子胥、文种、范蠡都是杰出的人,而扬雄,只不过是一个乡曲鄙陋之人,想要用区区学识挑三个人的毛病:把三次进谏不听而不离开、鞭楚王尸、抄楚王家作为子胥的罪过,把没有极力劝谏句践而使他栖身会糟作为文种、范蠡的罪过。扬雄听闻古人有三次进谏不听当离开的说法,就想要用这个准则去要求天下士人,难道不是很鄙陋吗?三次进谏不听而离开,是对与君王交情浅薄的人臣而言的,就像宫之奇、泄冶这样的就可以做。至于像伍子胥,他是吴国的宗臣,是与国家休戚相关的人,离开了吴国能去哪里?即便是上百次进谏不听,继而死在这事上也是可以的。孔子离开鲁国,不曾有一次进谏,又哪里用得着三次?父亲罪不当诛而被诛杀,儿子复仇,是合乎礼的。(仇人)活着就要斩首,死了也要鞭尸,发泄他内心深沉的悲痛,没有挑选的余地。因此先前的君子都哀叹(同情)他而用自己的心去推想(理解〕他,扬雄难道不是别人的儿子吗?至于抄家,这是阖闾与群臣的罪过,不是伍子胥的本意。句践(兵败)被围困在会稽,才能重用文种、范蠡两人,如果(两人)在作战之前就极力劝谏句践并为这事而死,那么扬雄又会拿伍子胥的过错去怪罪他们。这都是儿童的见解,不值得与他讨论,我只是不忍心这三人被污蔑,所以写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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