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卫景瑗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卫景瑗,字仲玉,韩城人。天启五年进士,授河南推官。崇祯四年征授御史,劾首辅周延儒纳贿行私数事,复劾吏部侍郎曾楚卿邪佞。帝不纳。出按真定诸府。父丧不俟命竟归服阕起故官疏救给事中傅朝佑李汝璨以论温体仁下吏故帝不怿左迁行人司正。历高宝、大理丞,进少卿。十五年春,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岁饥疫,疏乞振济。搜军实,练火器,戢豪宗,声绩甚著。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将犯山西,宣大总督王继谟檄大同总兵官姜瓖扼之河上,瓖潜使纳款而还。景瑗不知其变也,及山西陷,景瑗邀瓖歃血守。瓖出告人曰:“卫巡抚,秦人也,将应贼矣。”代王疑之,不见景瑗,永庆王射杀景瑗仆。会景瑗有足疾,不时出,兵事,瓖主之。
瓖兄瑄,故昌平总兵也,劝瓖降贼。瓖虑其下不从,人犒之银,言励守城将士,代王信之。诸郡王分门守,瓖每门遣卒二百人助守。至三月朔,贼抵城下。瓖即射杀永庆王,开门迎贼入。绐景瑗计事,景瑗乘马出,始知其变也,自坠马下。贼执之见自成,自成欲官之。景瑗据地坐大呼皇帝而哭,贼义之,曰“忠臣也”,不杀。景瑗猝起,以头触阶石,血淋漓。贼引出,顾见瓖,骂曰:“反贼,与我盟而叛,神其赦汝耶!”贼使景瑗母劝之降。景瑗曰:“母年八十余矣,当自为计。儿,国大臣,不可以不死。”母出,景瑗谓人曰:“我不骂贼者,以全母也。”初六日自缢于僧寺。贼叹曰:“忠臣!”移其妻子空舍,戒毋犯。福王时,赠景瑗兵部尚书,谥忠毅。
译文:
卫景瑗,字仲玉,明韩城县人。天启五年进士,初任河南推官。崇祯四年授山西道监察御史,首劾首辅周延儒贪污受贿事,又劾吏部侍郎曾楚卿邪佞,皇帝不采纳。皇帝任命他为巡按,巡察真定府。后遭父丧,未等朝廷准假即归故里。服孝期满后,任河南道御史。卫景瑗上疏朝廷营救给事中傅朝佑、李汝璨,此二人因弹劾温体仁触怒皇帝而被交付司法官吏审讯。(卫景瑗替他们讼冤),因而令皇帝恼怒,卫景瑗被贬为行人司正。后调尚宝局丞,又调大理寺丞,晋升少卿。十五年春调景瑗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当时晋北一带遭灾,百姓饥寒交迫,疾病流行。景瑗到任后,上疏朝廷请求赈济灾民。 厉兵秣马,铸造火器,打击豪强,政绩显著。十七年正月,李自成率义军渡黄河进军山西,宣大总督王继谟晓谕大同总兵官姜瓖在黄河边据守,姜瓖偷偷地派人(与义军联络),归顺义军后返回。景瑗不知其变,等到山西沦陷,景瑗邀姜瓖歃血盟誓共同守卫。 姜瓖在外告诉别人:“卫巡抚是陕西人,早已与李自成暗中勾结,将要叛变投敌等。代王对此有所怀疑,故不肯见景瑗。 加之永庆王射杀景瑗仆从,更加深了二人之间的矛盾。又适逢景瑗患足疾,不能时常出外理事,于是大同军权被姜瓖独揽。
姜瓖的哥哥姜瑄是原来昌平的总兵,劝说姜瓖投奔义军。 但是姜瓖又怕守城将士不依从,于是拿出库存银两犒赏将士,用言语激励守城将士,赢得了代王的信任。诸位郡王分门守卫,姜瓖每门派遣200人协助防守。三月初一,义军兵临城下,姜瓖立即将永庆王射杀,开门迎义军入城。姜瓖骗景瑗议事,景瑗乘马而出,( 目睹满街义军),才知他已经叛变了,惊讶得从马上跌下来。义军活捉他见李自成。 李自成想给他封官。景瑗据地而坐,大呼皇帝而哭。义军认为他很讲忠义,说他是“忠臣”,不要杀他。景瑗猛然起身,用头碰阶石,血流满面。 义军拉他出去,他回头看见姜瓖,骂曰:“反贼,与我结盟却反叛变,神灵一定不会赦免你的。”义军派景瑗母亲劝其投降,景瑗说:“母亲八十多岁了,应当替自己考虑。儿是国家的大臣,不可以不为国而死。”母出,景瑗对别人说:“我不骂贼, 是为了保全母亲。”三月初六日,景瑗于僧寺自缢而死。义军叹曰:“这是忠臣啊!”李自成把景瑗的家属迁移到官府的空房子里,告诫部下不要冒犯。福王(朱由崧)时,赠景瑗兵部尚书,谥号“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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