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卢坦传》原文及翻译
新唐书
原文:
卢坦,字保衡,河南洛阳人。仕为河南尉。李复为郑滑节度使,表为判官。监军薛盈珍数干政,坦每据理拒之。有善笛者大将等悦之诣复请为重职坦笑曰大将久在军积劳亟迁乃及右职奈何自薄欲与吹笛少年同列邪诸将惭,遽出就坦谢。复卒,诏姚南仲代之。盈珍以南仲本书生,易之,曰:“是将材邪?”坦私谓人曰:“姚大夫外柔中刚,监军若侵之,必不受。我留,恐及祸。”乃从复丧归东都,为寿安令。盈珍果与南仲不相中,幕府多黜死者。
初,诸道长吏罢还者,取本道钱为进奉,帝因赦令一切禁止,而山南节度使柳晟、浙西观察使阎济美格诏输献,坦劾奏,晟、济美白衣待罪。帝谕坦曰:“二人所献皆家财,朕已许原,不可失信。”坦曰:“所以布大信者,赦令也。今二臣违诏,陛下奈何以小信失大信乎!”帝曰:“朕既受之,奈何?”坦曰:“出归有司,以明陛下之德。”帝纳之。裴均为仆射,将居谏议、常侍上,坦引故事及姚南仲旧比。均曰:“南仲何人?”曰:“守正而不交权幸者。”均怒,遂罢为左庶子。
再迁户部侍郎,判度支。或告泗州刺史薛謇为代北水运时,畜异马,不以献,事下度支。坦遣吏验,未反,帝迟之,更遣中人刘泰昕往。坦曰:“事付有司,而又遣宦官,岂有司不足信乎?”三奏,帝乃止。表韩重华为代北水运使,开废田,列壁二十,益兵三千人,岁收粟二十万石。
初,坦与宰相李绛议多协,绛藉为己助,及坦出半岁而绛罢。吴少诚之诛,诏以兵二千屯安州,坦每朔望使人问其父母妻子,视疾病医药,故士皆感慰,无逃还者。惟请收军吏闰月粮助行营,为人所非。元和十二年卒,年六十九,赠礼部尚书。《新唐书·卢坦传》
译文:
卢坦字保衡,是河南洛阳人。做官当河南县尉。李复任郑涓节度使,上奏章推荐卢坦做判官。监军薛盈珍多次干预政事,卢坦每次据理拒绝他。有个擅长吹笛的人,大将等人喜欢他,便到李复那里请求让他担任重要官职,卢坦笑着说:“大将长久在军队中,积累功劳多次升迁,才到尊高官职,怎么能自己轻视自己,想要和吹笛子少年任同等官职呢?”各位将领听到这话很惭愧,急忙出来到卢坦面前感谢。李复去世,朝廷下诏让姚南仲代替李复。薛盈珍认为姚南仲原本就是一个读书人,轻视他,说:“这个人是将帅之材吗?”卢坦私下对人说:“姚大夫外柔内刚,监军如果屡屡冒犯他,他一定不会接受。我如果留下来,恐怕会殃及灾祸。”于是跟随办李复的丧事回东都洛阳,盈珍果然与姚南仲不和,幕府中有许多人被罢黜甚至处死。
起初,各个道罢免调回的长官,拿本道的钱作为进献皇帝的物品,皇帝于是发布赦免命令一律禁止,山南节度使柳、浙西观察使阎济美违反诏令进献钱财,卢坦揭发他们的罪状奏告,柳晟、阎济美免去官职等待治罪。皇帝告诉卢坦说:“这两个人进献的是家财,我已经答应宽恕他们,我不能失信。”卢坦说:“用来宣示大的信义的就是赦令。现在这两个大臣违反诏令,陛下怎么能因小信而失去大信呢!”皇帝说:“我已经接受了钱财,怎么办?”卢坦说:“把钱财拿出来归还主管官员,来显示陛下的圣德。”皇上采纳了他的建议。裴均任仆射一职,将位居谏议、常侍之上,卢坦援引旧例及姚南仲旧事与之相比。裴均问:“姚南仲是什么人?”卢坦说:“是坚守正义而不结交权贵的人。”裴均大怒,于是罢卢坦为左庶子。
两次任户部侍郎,主管度支事务。有人上告泗州刺史薛謇任代北水运使时,畜养不同寻常的马,而不把它们贡献给朝廷,朝廷将此事交付度支处理。卢坦派遣官吏前去查验,还未返回,皇帝认为太迟缓,又遣宦官刘泰昕前往。卢坦说:“事情已经交付有关部门,而又派遣宦官,难道有关部门不值得信任吗?”多次上奏,皇帝才停止。卢坦上表奏请韩重华任代北水运使,开垦荒废田地,修筑营垒二十所,增加兵卒三千人,每年收获粟米二十万石。
起初,卢坦与宰相李绛议论政事意见往往相合,李绛依靠他帮助自己,等到卢坦被贬出京城做官半年后,李绛被罢免官职。卢坦治理东川,免除了全部山泽盐井榷率的税收。吴少诚被诛杀后,朝廷下令派二千士兵屯驻安州,卢坦每逢初一和十五就派人问候他们的父母和妻子,探视疾病请医送药,所以士兵都很感激欣慰,没有人逃回去。卢坦只是请求征收官兵闰月的粮饷来资助行营,受到人们非议。元和十二年去世,年六十九,追赠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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