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卫传》原文及翻译
清史稿
原文:
李卫,字又玠,江南铜山人。入赀为员外郎。世宗即位,授云南盐驿道。雍正二年,就迁布政使,命仍管盐务。三年,擢浙江巡抚。四年,命兼理两浙盐政。疏言:“浙江户口繁多,米不敷食。请拨盐政公银十万,委员赴四川采运减籴,款归司库。”卫整理盐政,疏言:“诸场有给丁滩荡者,以丁入地,计亩征收;无给丁滩荡者,暂令各丁如旧输纳。”又言:“浙省私贩出没,以海宁长安镇为適中孔道,请设兵巡隘。”又言:“江南苏、松、常、镇四府例食浙盐,镇江接壤,淮盐偷渡,请敕将吏水陆巡缉。”
寻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六年,奏言:“江、浙界上盗贼藏匿,浙省究出从盗,咨江南震泽县捕治,竟以替身起解。今察出有举人金士吉等徇庇,当请褫夺。”卒剪除巢穴,得旨嘉奖。温、台接壤,濒海有玉环山,土性肥饶。前总督因地隔海汊,禁民开垦。卫遣吏按行其地,奏请设同知,置水陆营汛,招民垦田。七年,加兵部尚书。入觐,遭母丧,命回任守制,寻复加太子少傅。
卫在浙江五年,莅政开敏,令行禁止。上以查嗣庭、汪景祺之狱,停浙江人乡会试,卫以文告严督。逾年,两浙士子感恩悔过,士风丕变,乃命照旧乡会试。
雍正十一年,疏劾步军统领鄂尔奇坏法营私,紊制扰民。乾隆二年,疏发诚亲王府护卫库克与安州民争淤池,赴州嘱讬。上命治库克罪,嘉卫执法秉公。三年,疏劾朱藻贪劣,藻弟蘅挟制地方官,干预赈事。上命按治,夺藻官,并罪蘅如律。
世宗在藩氏邸知卫才眷遇至厚然察卫尚气屡教诫之其在云南或有馈於卫卫又令制钦用牌入仪仗。上谕之曰:“闻汝恃能放纵,操守亦不纯,尔其谨慎,毋忽!”卫奏言:“受恩重,当不避嫌怨。”上又谕之曰:“不避嫌怨,与使气凌人、骄慢无礼,判然两途。汝宜勤修涵养,勉为全人,方不负知遇。”
(选自《清史稿·李卫传》有删改)
译文:
李卫,字又玠,江南铜山人。李卫花钱买了个员外郎。雍正即位后,授以云南盐驿道。雍正二年,升迁为布政使,雍正命李卫仍掌管盐务。雍正三年,升官为浙江巡抚。雍正四年,雍正命李卫同时管理两浙盐政。李卫上疏:“浙江户口很多,米比食物还少。请皇上拨给盐政十万公银,派一个官员去四川以低价采买粮食运回,钱由司库去付。”李卫管理盐政后,上疏说:“海宁的诸场家户有男丁在滩荡的人,就让男丁去耕种,看有几亩就征收多少;没男丁的在滩荡的人,暂时命令各个男丁照旧规矩缴纳税款。”又说:浙江省私自贩盐的人常出没,以海宁长安镇为孔道比较多,请皇上派兵巡逻此处关隘。又说:“江南苏、松、常、镇四府常会吃浙江盐,镇州与浙江接壤,淮盐常常偷渡运过。请皇上下旨将吏在水陆巡逻缉拿。”
不久李卫授封浙江总督,管理巡抚的工作。雍正六年,李卫上奏:“江、浙边界上有盗贼藏匿,浙省查出其余同党,和江南震泽县商量捕捉整治,竟把人用替身押送过去。现在查出有举人金士吉等人徇私包庇他们,请皇上革去他的官职。”最终铲除巢穴,得到皇帝的嘉奖。温、台的相接地带,靠海的地方有玉环山,土地肥沃。之前的总督因地在边界又有河流分岔,所以禁止百姓在此开垦。李卫派遣官吏巡视那个地方,奏请设立同知这个官职,并在水陆间设立防御的军营,招百姓来此垦田。七年,加任兵部尚书。入朝朝拜,恰逢母亲去世,命回任守丧,不久又加任太子少傅。
李卫在浙江五年,掌管政务机敏且有条有理,设立了很多规矩。雍正因为查嗣庭、汪景祺两起文字狱,暂停浙江人的乡试会试,李卫写榜文要大家严谨监督。过了一年,两浙读书人已感恩悔过,士风大变,雍正下令乡试会试照旧举行。
雍正十一年,李卫上疏弹劾步军统领鄂尔奇犯法营私,骚扰百姓。乾隆二年,李卫上疏揭发说诚亲王府的护卫库克与安州百姓争一块沙池,民众就向李卫请求援助。乾隆命人治库克的罪,嘉奖李卫执法秉公。乾隆三年,李卫上疏弹劾朱藻贪腐的卑劣行为,朱藻的弟弟朱蘅威胁地方官,干预赈灾的事情。乾隆命人审查,罢免朱藻的官职,并依法判朱蘅之罪。
雍正还在雍亲王府时,知道李卫的才华,所以就非常厚待他,然而察觉李卫个性冲动,所以常常告诫他。李卫在云南时,有人送礼给李卫,李卫就照规矩用钦用的令牌将来人拖出去仗打。雍正晓谕李卫说:“听说你凭借自己的才华放纵不羁,操守不正。你一定谨慎,别再犯了!”李卫上奏说:“皇恩浩荡,不应该回避嫌隙怨恨”雍正又对李卫说:“不回避嫌隙怨恨,跟你欺负人、傲慢无礼,显然是两回事。你应该勤于修养自身,多点度量,努力让自己更完美无缺,才不负圣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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