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张鹏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张鹏,字腾霄,涞水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上疏言:“怀利事君,人臣所戒。比每遇圣节或进羊马锦绮交错殿廷自非贪贿安有余财充进奉且陛下富有四海岂借是足国哉宜一切停罢,塞谄谀奔竞之途。”疏凡四事,帝颇采用。出按大同、宣府,奏:“两镇军士敝衣菲食,病无药,死无棺。乞官给医药、棺槥,设义冢,俾飨历祭。死者蒙恩,则生者劝。”帝立报可,且命诸边概行之。奏停淮、扬征赋,给牛种。
天顺元年,同官杨瑄劾石亨、曹吉祥。鹏亦偕刘泰、魏瀚、康骥论劾。俱得罪,下诏狱。诸御史多谪官,而鹏、瑄戍辽东。顷之赦免,复戍南丹。宪宗立,廷臣交荐,召复原官。寻超擢福建按察使。
成化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剿蛮寇有功。其冬罢巡抚官,改督漕运,兼抚淮、扬四府。寻解漕务,复还南院,进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召还,历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代陈钺为兵部尚书。守珠池宦官韦助乞往来高、肇、琼、廉,会守巡官捕寇。鹏执不可,帝竟许之。是年,帝复欲遣内侍,鹏等执不可。帝勉从之,命俟后仍如故事。镇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子将大举,请发京兵援。鹏等言:“大同士马四万已足用,所请宜勿许。且京军困营造,精力销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厉气,请悉停其役。”诏可。寻加太子少保。
鹏初为御史,刚直尚气节,有盛名。后扬历中外,惟事安静。群小窃柄,阁臣万安、刘吉辈专营私,鹏循职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鹏偕僚属言:“传奉武职至八百余人,乞悉令闲住,非军功毋滥授。”廷臣亦交以请,下兵部复核。鹏畏中官,不敢坚其议,帝遂尽留之。时论皆咎鹏。奸民章瑾献珍宝,得为锦衣镇抚。理刑缺,鹏所上不允。知帝意属瑾,即推用焉。台谏劾大臣不职者多及鹏,鹏力求去,遂赐敕给驿以归。弘治四年卒。谥懿简。
(节选自《明史·张鹏传》)
译文:
张鹏,字腾霄,涞水人。景泰二年(1451年)中进士,被授予御史。他上书说:“为了私利去侍奉君王,是做臣子应警戒的。近来每逢圣上生日,有人进献羊马锦绮,交错于殿廷之上。如果不是贪污受贿,怎么会有余财来进奉?况且陛下富有四海,怎么会靠这些东西来富国呢?应禁止这一切行为,堵住阿谀奉承和奔走请托之途。”他的奏疏共提了四项建议,皇上大都加以采用。出京巡察大同、宣府时,他上奏说:“两镇的士兵穿破衣吃粗劣的食物,病了无药可治,死了无棺可葬。乞请国家拨给医药和棺材,设立义冢,使他们享受供祭。这样,死者蒙恩,生者也会受到鼓舞。”皇上立即回复批准,并且命各边镇一律贯彻实行。他还要求停止征收淮安、扬州的赋税,拨给耕牛和种子。
天顺元年(1457年),同官杨瑄弹劾石亨、曹吉祥。张鹏也和刘泰、魏瀚、康骥一起弹劾。他们都因此获罪,被皇上投进诏狱。御史们多被贬官,而张鹏、杨瑄被遣去戍守辽东。不久被赦免,又戍守南丹。宪宗即位后,廷臣纷纷推荐他。皇上把他召回复官,不久越级提升他为福建按察使。
成化四年(1468年),他以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巡视广西,剿蛮寇有功。这年冬天撤销巡抚官,改为漕运总督,兼任淮安、扬州等四府的巡抚。不久他解去漕运职务,又回南都察院,升为副都御史,担任宁夏巡抚。被召回后,历任兵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1482年),他取代陈钺任兵部尚书。守卫珠池的宦官韦助请求往来高州、肇庆、琼州、廉州,会同守巡官员捕寇。张鹏反对,皇上竟答应了韦助的请求。这一年,皇上又想派宦官去,张鹏等人坚决反对,皇上勉强听从了,命令以后仍然按照旧例处理。镇守大同的宦官汪直说小王子将大举入侵,请调发京兵增援。张鹏等人说:“大同战士马匹四万,已足够用,他的请求不宜批准。并且京军被土木工程所困,精力消损,突然有紧急情况,拿什么展示威权、提振士气?请取消京军所承担的所有劳役。”皇上下诏同意。不久加封他为太子少保。
张鹏初任御史时,刚正而有气节,大有名气。后来历任朝廷内外官职,只追求政治安静(明哲保身)。小人们窃取国家要职,内阁大臣万安、刘吉之辈专营私利,张鹏只是做好本职工作而已,对此不能有所匡正和补救。二十一年(1485年),张鹏偕同他的属官上书说:“朝廷任命的武职宦官到了八百多人,请下令让他们全部免职居家,不是立有军功不要滥授官衔。”廷臣也纷纷请求,(皇上)交兵部重新考察。张鹏害怕宦官,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皇上于是把那些宦官全部留下了。当时舆论都指责张鹏。奸民章瑾献上珍宝,得任锦衣卫镇抚官。理刑官出缺,张鹏所推荐的皇上不批准。他知道皇上看中章瑾,就推荐他。台谏官员弹劾不称职的大臣时大多提到张鹏,张鹏极力请求离去。皇上于是赐给敕书,发给驿车让他回去。弘治四年 (1491年),张鹏去世,赠谥懿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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