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二事》原文及翻译
刘献廷《广阳杂记》
原文:
洪经略入都后,其太夫人犹在也。自闽迎入京。太夫人见经略大怒骂,以杖击之,数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来,将使我为旗下老婢耶?我打汝死,为天下除害。”经略疾走得免。太夫人即买舟南归。
黄石斋先生被执,拘禁中,洪承畴往视之,先生闭目不视。洪既出,先生举笔疾书一联。曰:“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盖成仇与承畴同音也。
译文:
洪承畴进入北京后,他的母亲还活在人间。他把他的母亲从福建迎接到北京后,他母亲一看到他就非常愤怒地责骂他,用自己的手杖打他,一一数落他没有为国捐躯的罪过,说:“你把我接来,将要让我成为清朝的老婢女吗?我把你打死,是替天下百姓除害。”洪承畴快速地跑掉了才没有打到他。他母亲就雇了船回南方老家去了。
黄石斋先生被清兵抓住了,然后关押着。洪承畴前去看他,黄先生闭着眼睛不看他。洪承畴出来后,黄先生拿起笔来迅速写下一副对联。上面写着:“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原来“成仇”和“承畴”正好同音。
相关练习:
相关文言文
电脑版 版权所有 文言文大全 浙ICP备05019169号-2 公安备案号 :3303810233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