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何尚之传》原文及翻译
宋书
原文:
何尚之,字彦德,庐江灊人也。曾祖准,高尚不应征辟。祖恢,南康太守。父叔度,恭谨有行业。
尚之少时颇轻薄,好摴蒱①,既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十三年,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东海徐秀、庐江何昙、黄回、颍川荀子华、太原孙宗昌、王延秀、鲁郡孔惠宣,并慕道来游,谓之南学。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尚之察其意趣异常,白太祖宜出为广州,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以铁钺,屡诛大臣,有亏皇化。上曰:“晔事迹未彰便豫相黜斥万方将谓卿等不能容才以我为信受谗说但使共知如此不忧致大变也。”晔后谋反伏诛,上嘉其先见。国子学建,领国子祭酒。
二十三年,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是岁造玄武湖,上欲于湖中立方丈、蓬莱、瀛洲三神山,尚之固谏乃止。时又造华林园,并盛暑役人工,尚之又谏,宜加休息,上不许,曰:“小人常自暴背,此不足为劳。”时上行幸,还多侵夕,尚之又表谏曰:“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默耳。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亦优诏纳之。
大明二年,以为左光禄、开府仪同三司。四年,疾笃,诏遣侍中沈怀文、黄门侍郎王钊问疾。薨于位,时年七十九。
(选自《宋书·列传二十六》,有删改)
译文:
何尚之,字彦德,是庐江府淆城县人。(他的)曾祖何准,品德高尚不应朝廷的征召,(没有出仕)。(他的)祖父何恢,曾任南康太守。(他的)父亲何叔度,为人恭顺谦谨有德行功业。何尚之少年时行事颇为轻浮,还喜欢赌博,长大之后改变志向走上正道,凭操守为人所称道。元嘉十三年,彭城王刘义康想任命司徒左苌史刘斌为丹阳尹,皇上不答应。(刘义康)于是就任命何尚之为丹阳尹,(何尚之)在丹阳城南外建造宅院,设置玄学,聚集学生。东海人徐秀,庐江人何昙、黄回,颍川人荀子华,太原人孙宗昌、王延秀,鲁郡人孔惠宣,一起(因为)仰慕(丹阳郡兴盛的)玄学前来游学,称为南学。当时左卫将军范晔任参机密,何尚之觉察到他的意趣不同寻常,(于是就)禀告太祖应当让他出京任职广州,如果(范晔)在京城谋乱事成,不得不对其施加刑罚,(如此)屡次诛杀大臣,对皇上的圣明教化有损害。皇上说:“范晔(谋乱)的事迹还未明显,就事先罢免他,各地官民就会说你们这些人不能容纳人才,认为我听信谗言。只让人们都知道这些,不用担心出现大的哗变。”范晔后来因谋反被杀,皇上赞赏他有先见。国子学建立后,(何尚之)兼任国子祭酒。
元嘉二十三年,(何尚之)调任尚书右仆射,兼任散骑常侍。这一年修造玄武湖,皇上想在湖中建造方丈、蓬莱、瀛洲三座神山,何尚之坚决劝谏,皇上就停止了(计划)。当时(皇上)又修造华林园,并在盛夏役使人工,何尚之又劝谏,认为应该让百姓休养生息,皇上不答应,说:“百姓常常自己背朝太阳(劳作),这点(工程)不足以使百姓辛劳。”当时皇上(到赴)巡幸,还经常秉烛夜游,何尚之又上表劝谏说:“万乘大国应当自重,尊威不可忽视,这(本应是皇上)圣心明鉴的,哪里需要用我来说明呢。圣上近来连连出游,还经常彻夜游赏,朝廷上下群情反对,实在不能安宁。清理道路再出行,帝王要以此作为出行的准则,(这是)古今(帝王)深深警诫的事,安定的时候不忘记可能会有危险。如果遇上汲黯、辛毗(那样的忠臣),(也)一定会(不惜)冒犯龙颜极力劝谏,只是我们这些人碌碌无为,常常心存恭顺静默罢了。(我)特别希望(皇上)稍微采纳一下我的诚挚的愚见,想着自我省察,不因为我的碌碌无为废弃(我的真言),才可以宽慰天下人的期望。”(皇上最终)也下诏采纳了他的意见并嘉奖他。
大明二年,(皇上)让他担任左光禄、开府仪同三司等职位。四年,(何尚之)病重,(皇帝)下诏派遣侍中沈怀文、黄门侍耶王钊探视、慰问。(何尚之)死于任上,当时七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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