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史官助赏罚论》原文及翻译
苏辙
原文:
域中有三权:曰天,曰君,曰史官。圣人以此三权者制天下之是非,而使之更相助。
夫惟天之权而后能寿夭祸福天下之人,而使贤者无夭横穷困之灾,不贤者无以享其富贵寿考之福。然而季次、原宪,古所谓贤人者也,伏于穷阎之下,布衣饘粥之不给。盗跖、庄蹻,横行于天下,食人之肝以为粮,而老死于牖下,不见兵革之祸。如此,则是天之权有时而有所不及也。故人君用其赏罚之权于天道所不及之间,以助天为治。然而赏罚者,又岂能尽天下之是非!而赏罚之于一时,犹惧其不能明著暴见于万世之下,故君举而属之于其臣,而名之曰“史官”。
盖史官之权,与天与君之权均,大抵三者更相助,以无遗天下之是非。故荀悦曰:“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夫史官之兴,其来尚矣。其最著者,在周曰佚,在鲁曰克,在齐曰南氏,在晋曰董狐,在楚曰倚相。观其为人,以度其当时之所书,必有以助赏罚者。然而不获见其笔墨之所存,以不能尽其助治之意。独仲尼因鲁之史官左丘明而得其载籍,以作为《春秋》,是非二百四十二年,虽其名为经,而其实史之尤大章明者也。故齐桓、晋文有功于王室,王赏之以侯伯之爵,征伐四国之权,而《春秋》又从而屡进之,此所以助乎赏之当于其功也。吴、楚、徐、越之僭,皆得罪于其君者也,而《春秋》又从而加之以斥绝摈弃不齿之辞,此所以助乎罚之当于其罪也。若夫当时赏罚之所不能及,则又为之明言其状,而使后世嗟叹痛惜之不已。
呜呼!贤人君子之功烈与夫乱臣贼子罪恶之状,于此皆可以无忧其无闻焉。是故古者圣人重史官。当汉之时,号曰太史令,而其权在丞相之上。郡国计吏,上计于太史,而后以其副上于丞相、御史。夫惟知其权之可以助赏罚也,故尊显之。然则后之史官,其可以忽哉!
译文:
天地之间有三种权力:天、君主、史官。圣人用这三种权力来裁断天下的是非,而且使他们互相交替帮助。
只因有天这种权力的存在,所以能够使天下人或长寿或夭折,或享福或受灾,从而可以使那些贤能的人不遭遇夭折横祸贫穷困苦的灾祸,不贤能的人不能享受富贵长寿的福分。然而像季次、原宪这样的古来所谓的贤人,退隐于穷街小巷,粗布衣、稠一点的粥都无法供给。而像盗跖、庄蹻这样的人却横行天下,用人肝作为粮食,却能老死家中,没有受到战乱之祸。像这些,就是天的权力有时候也有达不到的地方,因此君主用他们的赏罚的权力在天的权利达不到的地方,来帮助天的治理。然而君主的赏罚,难道就能穷尽天下的是非吗?何况赏罚只是一时的事情,还惧怕它不能够清楚明白的显露于万世之后,所以君主就把这个事情托付给他的臣子,而把这种官员称为“史官”。
唉,贤人君子的丰功伟绩和那些乱臣贼子的罪恶行径,由此都可以不用担忧不传到后世了。因此古代的圣人非常重视史官。在汉代,史官名为太史令,他的权力还在丞相之上。郡国每年统计情况的官员,首先把各自的情况上报给太史令,然后才把副本上报给丞相和御史大夫。只因为知道史官的权力,可以用来帮助君主的赏罚,所以使他处于尊贵显耀的地位。既然如此,(对于)后代的史官,怎么可以忽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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