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欧阳铎》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欧阳铎,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进士。授行人。上书极论时政,不报。使蜀府,王厚遗之,不受。历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为延平知府。毁淫祠数十百所,以其材葺学宫。司礼太监萧敬家奴杀人,置之法。调福州,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产。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徭则尽责之民。请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议乃行。嘉靖三年擢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光禄卿,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苏、松田不甚相悬。下者亩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铎令赋最重者减耗米,派轻赍;最轻者征本色,增耗米。阴轻重之,赋乃均。诸推收田,从圩不从户,诡寄无所容。州县荒田四千四百余顷,岁勒民偿赋。铎以所清漏赋及他奇羡补之。议徭役及裁邮置费凡数十百条,民皆称便。迁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九庙灾,自陈去。
铎有文学,内行修洁。仕虽通显,家具萧然。卒,赠工部尚书,谥恭简。
译文:
欧阳铎,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官行人。向皇帝上书极力论讨时政,没有得到批复。出使蜀府,王厚礼赠他,他不接受。历任工部郎中,改派到南京兵部。出任延平知府。捣毁淫祠数十百所,用这些材料修补学宫。司礼太监肖敬的家奴杀人,被他绳之以法。调到福州,讨论均徭法说:“郡府有很多士大夫,这些士大夫又有很多田产。黎民百姓有田产的人没有几个,而劳役则都是由黎民百姓负责。请求分出他们的一半劳役由士大夫负担。”士大夫都不愿意。因巡按御史汪珊极力支持这件事,这项建议才得以实行。
嘉靖三年(1524)升为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光禄卿,历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苏、松两地民田相差不太大。最少的一亩负担五升,最多的达到了二十倍。欧阳铎下令让赋最重的农民减少耗米,分派轻资;最轻的求取本色,增加耗米。暗中对赋税减轻或加重,使赋税达到均衡。推收田赋,根据田圩而不根据户,让诡名寄托者无地容纳。州县的荒田有四千四百多顷,年终勒令农民偿赋。欧阳铎用所清理出来的漏赋和其他剩余的零数来弥补。议论徭役及裁邮置费共有数十百条,百姓都称便利。迁南京兵部侍郎,又升为吏部右侍郎。九庙发生火灾,他自己陈请离去。
欧阳铎有文学素养,内行修洁。做官虽然通显,但家里却很冷清。死后,赠工部尚书,谥号恭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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