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李文祥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㵾,陕西参政。文祥自幼俊异。弱冠举于乡,成化末登进士。万安当国,重其才。以孙弘璧与同榜,款于家,文祥意弗慊也。未几,孝宗嗣位,即上封事①,略曰:祖宗设内阁、六部,赞万几,理庶务,职至重也。顷者,在位多匪人,权移内侍。赏罚任其喜怒,祸福听其转移。仇视言官,公行贿赂。阿之则交引骤迁,忤之则巧谗远窜。朝野寒心。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国宪,择谨厚者供使令。更博选大臣,谘诹治理,推心委任,不复嫌疑,然后体统正而近习不得肆也。
臣见登极诏书,不许风闻言事。古圣王悬鼓设木,自求诽谤。言之纵非其情,听者亦足为戒,何害于国,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祸唐,王安石持此以祸宋。远近骤闻,莫不惊骇。愿陛下再颁明诏,广求直言,庶不堕奸谋,足彰圣德。大率君子之言决非小人之利,谘问倘及,必肆中伤。如有所疑,请试面对。
疏奏,宦官及执政万安、刘吉、尹直等咸恶之,数日不下。忽诏诣左顺门,以疏内有“中兴再造”语,传旨诘责。文祥从容辨析而出。谪授陕西咸宁丞。南京主事夏崇文论救,不纳。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复请召文祥及汤鼐,纳崇文言,且召陈献章、谢枭等。时安已去,吉、直激帝怒,严旨切责之。廷臣多荐文祥,率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荐召为兵部主事,监司以下馈赆皆不纳。到官未逾月,复以吉人事下狱,贬贵州兴隆卫经历。都御史邓廷瓒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荐为监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军功进,不可。”固辞不得乃请赍表入都固乞告归疏再上不许还经商城渡冰陷死焉年仅三十。(选自《明史,列传第七十七》,有删改)
【注释〕①古代臣下上书言事时,将奏章用皂囊缄封呈进,以防泄漏,谓之“上封事”。
译文: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父李正芳,任山西布政使。父亲李,任陕西参政。李文祥从小英俊非凡。二十岁时乡试中举,成华末年考中进士。万安执掌国政,推重他的才能。因孙子万弘璧和李文祥同列进士榜,便在家设宴款待,李文祥内心不满。不久,孝宗即位,李文祥马上密奏皇上,大致内容是:
祖宗设置内阁、六部,辅佐国家大事,处理各种政务,官职特别重要。近来执政者多非其人,权力转移到内侍手中。赏罚随其喜怒确定,祸福听凭其意志转移。敌视谏官,公然施行贿赂。阿谀逢迎便交相引荐骤然升迁,违背不从就巧言诋毁流放远方。朝廷内外无不心惊胆战。万望陛下暗暗地访察首恶,使国家大法显明昭彰,选择谦虚忠厚的人以供使唤。更广泛选择贤良大臣,咨询治国策略,推心置腹委以重任,不再猜测怀疑,然后国家法制端正而亲近之臣便不敢放肆了。
臣见陛下即位时所颁布的诏书,不允许以传闻议论时事。但古代圣明的帝王曾悬鼓设木,自己广泛征求不同意见。言论即使不合情理,听的人也足够作为警戒,这对国家有什么害处,却要马上加罪呢?从前李林甫便如此,从而祸害唐代,王安石也是如此,从而祸害宋代。远近多次传闻,无不惊讶恐惧。望陛下再次颁布圣明诏书,广泛征求直言,希望不要堕入奸人的阴计,足以彰显圣上的德行。大概君子的话决不会对小人有利,倘若询问他们,必定会放纵中伤。如有所疑虑,请求当面对证。
奏疏呈入,宦官和执政大臣万安、刘吉、尹直等人都憎恶他,几天都不批示下发。忽然被诏令去左顺门,因奏疏中有“中兴在造”的话,传圣旨责问。李文祥从容不迫论辩析理而出。贬谪授任陕西咸宁丞。南京主事夏崇文上疏解救,不被采纳。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又请求召回李文祥和汤鼐,采纳夏崇文的建议,并召回陈献章、谢铎等人。当时万安已离任,刘吉、尹直激怒皇帝,已严厉圣旨严词斥责。朝廷大臣多推荐李文祥,大多被刘吉、尹直阻挠。
弘治二年,因王恕的推荐召任兵部主事,监司以下赠送的财物都不接受。到任不到一个月,又因吉人之事被捕入狱,贬官贵州兴隆卫经历。都御史邓廷瓒征伐苗人,向他咨询用兵之计,对他的才能非常惊奇,想推荐他任监司。李文祥说:“以前因上疏言事被贬谪出京,现又因军功升官,不可行。”坚决请求辞官还乡。奏疏两次呈入,不被批准。返回途中经过商城,渡河时冰沉陷,淹死于水中,年仅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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