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纪事本末·李纲辅政》原文及翻译
宋史纪事本末
原文: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甲午,召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汪伯彦、黄潜善自谓拟必为相,遂与纲忤。六月己未朔,李纲至行在。因奏曰:“臣以十事仰干天听,陛下度其可行者,赐之施行,臣乃敢受命。一曰议国是……四曰议僭逆,五曰议伪命……”翌日,班纲议于朝,惟僭逆、伪命二事留中不出。李纲以二事留中言于帝曰:“二事乃今日刑政之大者,张邦昌僭逆始末如此,臣请以春秋之法断之。”时执政中有异议不同者,帝召黄潜善等语之,潜善主邦昌甚力。因泣拜曰:“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罢臣!”帝颇感动,乃出纲奏。邦昌后伏诛。以李纲兼御营使。纲入对,言曰:“夫外御强敌,内销盗贼,修军政,变士风,裕邦财,改弊法,省冗官,俟吾所以自治者,然后可以问罪金人,迎还二圣。”帝善其言。纲又立军法:五人为伍,二十五人为甲,百人为队,五百人为部,二千五百人为军。诏陕西、山东诸路帅臣,并依此法。诏诸路募兵买马,劝民出财,用李纲之言也。时岳飞上书言:“陛下已登大宝,社稷有主,已足伐敌之谋,而勤王之师日集。彼方谓吾素弱,宜乘其怠而击之。黄潜善、汪伯彦不能承圣意恢复,日谋南幸,恐不足系中原之望。愿陛下乘敌穴未固,亲率六军北渡,则将士作气,中原可复。”坐飞越职言事,夺官。帝手诏择日巡幸东南,纲极言其不可,而汪伯彦、黄潜善阴主扬州之议。吕中曰:“自纲之入相也,以修政攘夷为己任,抗忠数疏,中时膏肓,和守之议决而国是明,僭逆之罪正而士气作,幸草之谋定而人心安。”乙亥,李纲罢。凡在相位七十七日。纲罢而招抚、经制司废,车驾遂东幸,两河郡县相继沦陷。凡纲所规画军民之政,一切废罢。金兵益炽,关辅残毁,而中原盗蜂起矣。
(节选自《宋史纪事本末•卷六十•李纲辅政》)
译文: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甲午日,高宗召李纲任命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汪伯彦、黄潜善自己猜测认为肯定要做宰相,于是就与李纲相忤逆。六月己未初一,李纲到了高宗所居之地。于是上奏说:“臣以十件事恭敬地冒犯皇上您的听闻,陛下考虑可以施行,就下令施行,我才敢接受任命。第一是议国是……第四议僭逆,第五议伪命……”第二天,皇上让李纲在朝廷商议此事,只是“僭逆、伪命”二件事留在禁中没有拿出来讨论。李纲因为这两件事情被皇帝留在禁中,对皇帝说:“这两件事是今日刑政最大的事情,张邦昌僭越本分大逆不道事件始末清楚如此,臣请求用春秋之法惩处他。”当时朝廷执掌政事的人中有人有异议不赞同李纲观点,皇帝召见黄潜善等人商讨这件事,黄潜善极力支持张邦昌。李纲于是哭泣着跪拜皇帝说:“如果陛下一定要重用张邦昌,只管把我罢免了就行!”皇帝颇为感动,于是才拿出李纲僭逆、伪命的奏折。张邦昌后伏罪被杀。用李纲兼任御营使。李纲入朝回答皇上提问,说:“对外抵御强敌,对内平定盗贼,修明军政,改变士风,充裕国家财富,改变不好的法令,减省冗余官员,等到我们借此得到治理了,这样之后就可以讨伐金人,迎还二位圣主。”皇帝认为他说的很对。李纲又立军法:五个人为伍,二十五人为甲,一百人为队,五百人为部,二千五百人为军。诏令陕西、山东各路统帅,一并依照此法办理。诏令各路征募士兵,购买马匹,鼓励百姓出钱,采用的就是李纲的主张。这时岳飞上书说:“陛下已经登上皇位,国家有了君主,已经足以开始谋划讨伐敌人了,并且救援君王的军队每日聚集。敌方认为我们向来弱小,应该乘他们懈怠之时攻打他们。黄潜善、汪伯彦不能够秉承皇上之意收复失地,却每天想着南渡,恐怕不足以符合收复中原的期望。希望陛下乘敌人巢穴尚未巩固,亲自率六军北渡攻打敌人,那么,将士振作勇气,中原就可以收复了。”因为岳飞超越职权谈论政事,削去了官职。皇帝亲自拟写诏书选择日子巡幸东南,李纲极力地反对,而汪伯彦、黄潜善私下主张迁都扬州。吕中说:“自从李纲入朝当宰相,把修明政事、攘除外族当作自己的责任,呈上数份表达忠诚的奏章,切中当时的弊端,议和防守的政策决定下来,因而国家的大政方针就明晰了,张邦昌等僭逆之人得到正确处理因而士气振作,定都的决议确定了因而人心安定。”乙亥日,李纲被罢免。总共在相位七十七天。李纲被罢免后,招抚、经制司被废除,皇帝于是到了东边,河北、河东的郡县就相继沦陷。大凡李纲所规划的军民之政,一切都被废除停止。金兵更为猖獗,关中、三辅尽皆残破毁坏,中原地区也盗贼蜂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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