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卜天璋传》原文及翻译
元史
原文:
卜天璋,字君璋,洛阳人。幼颖悟,长负直气。读书史,识大体。
至元中,为南京府史。时河北饥民数万人,集黄河上欲南徙。有诏,令民复业,勿渡,众汹汹不肯还。天璋虑其生变,劝总管张国宝听其渡。国宝从之,遂以无事。
大德四年,为工部主事,蔚州有刘帅者,豪夺民产,吏不敢决,省檄天璋往决之。帅服,田竟归民。
武宗时,迁宗正府郎中。尚书省立,迁刑部郎中。适盗贼充斥,时议犯者并家属咸服青衣巾,以别民伍。天璋曰:“赭衣塞路,秦弊也,尚足法耶?”相悟而止。有告诸侯王谋不轨者,敕天璋讯正之,赏赉优渥。尚书省臣得罪,仁宗召天璋入见,时兴圣太后在座,帝指曰:“此不贪贿卜天璋也。”因问今何官,天璋对曰:“臣待罪刑部郎中。”复问谁所荐者,对曰:“臣不才,误蒙擢用。”帝曰:“先朝以谢仲和为尚书,卿为郎中,皆朕荐也。汝宜奉职勿怠!”即以中书刑部印章付之。既视事,入觐,赐酒隆福宫,及锦衣三袭。后被命治反狱,帝顾左右曰:“君璋,廉慎人也,必得其情。”
皇庆初,天璋为归德府知府,劭农兴学,复河渠,河患遂弭。升浙江廉访副使,到任阅月,以更田制,改授饶州路总管。天璋既至,听民自实,事无苛扰,民大悦,版籍为清。时省臣董田事,妄作威福,郡县争赂之,觊免谴。饶独无有,省臣衔之,将中以危法,求其罪无所得。县以饥告,天璋即发廪赈之,僚佐持不可,天璋曰:“民饥如是,必俟得请而后赈,民且死矣。失申之责,吾独任之,不以累诸君也。”竟发藏以赈之,民赖全活。
(节选自《元史·卜天璋传》)
译文:
卜天璋,字君璋,洛阳人。卜天璋自幼聪颖,长大后正直,研读书史,懂得成败大体。
至元年间,出任河南府府史,当时黄河以北有饥民数万人,聚集在黄河上准备向南迁徒。皇帝下诏,令百姓恢复旧业,不得南渡,众人喧哗不肯归家。卜天璋顾虑发生变乱,劝总管张国宝听凭这些人渡河,张国宝接受了他的意见,才没有生出事端。
大德四年,任工部主事,蔚州有一名刘帅,强横地夺取他人产业,官吏不敢处理,中书省调卜天璋前去断决,刘帅屈服,所夺回地又归于民。
武宗时,迁升为宗正府郎中。尚书省设立后,又迁升为刑部郎中。当时盗贼很多,有人建议,让罪犯及家属都穿青色的衣帽,以区别于良民百姓。卜天璋说:“穿着 褐衣的犯人堵塞道路,这是秦代的弊政,何足效法!”丞相醒悟,制止了这种作法。有人报告诸候中有人图谋不轨,皇帝责令卜天璋审讯处理,为此得到了优厚的赏 赐。尚书省臣获罪,元仁宗召卜天璋入官晋见,当时兴圣太后也在座,仁宗指着他对太后说:“这是不贪贿赂的卜天璋。”太后问他现任什么官职,卜天璋回答说: “臣下任刑部郎中。”又问是谁推荐的,回答说:“臣下无才,误被皇帝擢升任用。”仁宗说:“先朝任命谢仲和为尚书,爱卿为郎中,都是朕亲自推荐的。你们应 尽忠职守,不得怠懈!”当即把中书刑部的大印交给了他。走马上任时,他入官晋见,皇帝赐酒在隆福宫款待,并赐锦衣三套。后受命处理谋反的案件,仁宗看着左 右大臣说:“卜天璋是个清廉谨慎的人,一定会得到实情。”
皇庆初年,卜天璋任归德府知府,鼓励农耕,劝导学业,修复河流渠道,河水泛滥之患得以免除。升任浙江廉访副使,到任数月,因为更改田制,改任饶州路总管。 卜天璋到任后,任凭百姓自报田产,施政毫不扰民,百姓欢悦,境内清静肃然。当时行中书省大臣负责更改田制之事,他们作威作福,州县官员争着贿赂他们,希望 以此免受谴责。只有饶州路不送,中书省臣因此衔恨,要以严格的法令中伤卜天璋,但追查其罪状却毫无所得。属县报告发生饥荒,卜天璋当即发放官粮赈济,僚佐 们都认为不能这样做,卜天璋说:“百姓如此饥饿,若是向上面请求后再赈灾,百姓定会饿死的。如果有事前未申报的责任,我独自承担,不会连累各位。”终于发放官府存粮赈济,百姓因此得以免于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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