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王徽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王徽,字尚文,应天人。天顺四年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数月,与同官王渊等疏陈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禁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万妃谮,废吴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宫,谪之南京,徽复与渊等劾之曰:陛下册立中宫,此何等事,而贼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宫既退,人情咸谓玉必万死。顾仅斥陪京,犹全首领,则凡侍陛下左右者将何所忌惮哉!内阁大臣,身居辅弼,视立后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礼未成,礼官畏权,辄为阿附。及玉事发之后,刑官念旧,竟至苟容。而李贤等又坐视成败,不出一言。党恶欺君,莫此为甚。请并罪贤等,为大臣不忠者戒。臣等职居言路,不为苟容,虽死无悔,惟陛下裁察。
诏谓妄言邀誉欲加罪诸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并谪州判官徽得贵州普安侍郎叶盛编修陈音相继请留不纳。最后御史杨琅言尤切,几得罪。
徽至普安,兴学校教士,始有举于乡者。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
居七年,弃官归,言者屡荐,终以宦官恶之不复录。弘治初,吏部尚书王恕荐起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
(节选自《明史•王徽传》,有删改)
译文:
王徽,字尚文,是应天人。天顺四年中进士。被授予南京刑科给事中的职务。明宪宗即位几个月,他就和同僚王渊、朱宽、李翔、李钧上疏陈述四件事。奏章末尾说:“自古以来宦官中贤良的人少,奸诈邪恶的人多。如果把大权授予他们,就会导致他们败坏法纪,这之后再对他们施加刑法,这是开始爱护他们但最终却伤害他们呀,不是用来保全他们的办法,希望陛下效法高皇帝过去的制度,不要让他们干预政事主管军事,置办产业。他们的家人和义子都编入原籍划为平民。严禁官吏和宦官勾结。只需丰厚地奖赏他们,让他们丰衣足食,不要再给他们别的指望。这是国家的福气,也是宦官们的福气。”
这一年冬天,皇上听信万贵妃的谗言,废除吴皇后,将擅自更换皇后人选的宦官牛玉治罪,把他贬到南京,王徽又和王渊等人弹劾说:“陛下册立皇后,这是何等大事,但罪臣牛玉竟然大肆欺诈妄为!皇后已经退位,人之常情,大家都认为牛玉必定难逃死罪。(没想到)只不过仅仅把他贬斥到陪都,还保全了他的性命,那么(日后)所有伺候陛下的身边的人将有什么顾忌呢?内阁大臣,身居辅佐之位,看到立皇后的大事却漠然置之不加理会。在牛玉大肆欺骗之初,婚礼还没有举行,礼部官员畏惧权势,就依附牛玉。等牛玉的事情被揭发以后,刑部的官员念及旧情,竟然到了苟且容忍的地步。而李贤等人又坐观成败不说一句话。结党作恶欺骗君主,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请陛下一齐治李贤等人的罪责,作为不忠大臣的惩戒。我等担任谏官的职位,不做苟且容忍的事情,即使为之而死也不后悔,请陛下了解裁决此事。”
皇帝下诏认为王徽等人此举是“妄言想获取名誉”,想要追加他们的罪名。各位给事、御史交相上奏章并讨论救助他们,于是王徽等人都被贬为州判官。王徽被贬到贵州普安,侍郎叶盛、编修陈音先后请求将他们留在朝廷,没有被皇帝采纳。最后御史杨琅的进言尤其恳切,几乎获罪。
王徽到了普安,兴办学校教化士人,普安才开始有人在乡试中中举。他拒绝了土官陇畅以及白千户的财物,治理普安有很好的名声。
在普安七年后,弃官回家,谏官屡次推荐他,最终因为宦官们厌恶他而不再被录用。弘治初年,吏部尚书王恕推荐他起任陕西左参议。过了一年,王徽称病辞官回家,去世时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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