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还镯》
罗一峰先生,名伦,以孝廉①赴会试。仆于途中拾一金镯。行已五日,先生忧旅费不给②,仆曰:“无虑也,向⑧于山东某处拾一金镯,可质为费⑨。”先生怒,欲亲赍③付还。仆叩首,且屈⑿指曰:“往返必误场期,不可。”先生曰:“此必婢仆遗失,万一主人拷讯,因而致死,是谁之咎④?吾宁不会试,不忍令人死于非命也。”竟寻至其家,果⑾系妇遗面盆,而婢误投于地者。主妇疑婢窃取,鞭笞⒀流血,几次寻死。夫复疑妻有私,辱骂不休,妻亦愤怒投缳⑤,赖人解救。先生至,出镯与之,举⑥家感激。急行至京,试期已届⑦矣,仓皇⑩投卷,竟⒁得中试,状元及第。
[注释]①孝廉:“举人”的一种。②赍(jī):以物送人。③投缳:上吊自杀。 ④届:到。
【阅读训练】
一、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
1.可质为费
2.仆叩首;且屈指曰
3.竟寻至其家
4.鞭笞流血
5.向于山东某处拾一金镯
6.举家感激
二、请你简单概括罗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
三、翻译下列句子。
1.向于山东某处拾一金镯,可质为费。
2.不忍令人死于非命也。
答案:
一、1.典当、抵押2.弯曲3.最后4.打5.先前6.全
二、拾金不昧,先人后己。
三、1.先前在山东某处拾到一只金手镯,可以典当作为旅费。
2.不忍心让人死于非命。
译文
罗一峰先生(姓罗,号一峰先生),名叫罗伦,以举人身份参加科考会试。他的仆人在路上捡到一个金镯。走了五天,罗先生担心盘缠不够,仆人说:“不用担心,之前在山东某处捡到一个金镯,可以典当出去作为盘缠。”罗先生大怒,打算亲自交还给失主。仆人赶紧磕头,并掰着手指说:“这样一来一回一定会错过考试,不可以。”罗先生说:“这一定是丫环仆人丢失的,万一主人拷打审讯他,因此而死,是谁的过错?我宁可不考试,也不忍心让别人死于非命。”最后还是找到失主家里,果然是女主人丢失的头饰,而丫环错把金镯扔在地上。女主人怀疑是丫环偷了,用鞭子把她打得流血,丫环要自杀好几次了。丈夫又怀疑妻子有私情,辱骂妻子不止,妻子也愤怒的去上吊,多亏被人解救。罗先生到了以后,拿出金镯还给他们,全家人都很感激他。罗先生急忙赶路到京城,考试时间正好赶上,匆忙交上考卷,竟然考中了,还是状元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