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威,徐州彭城人也。德威姿貌魁伟,颇以干略见称。大业末,从左光禄大夫裴仁基讨贼淮左,手斩贼帅李青珪。后与仁基同归李密,密素闻其名,与麾下兵,令于怀州镇守。
武德元年,密与王世充战败入朝,德威亦率所部随密归。高祖嘉之,授左武候将军,封滕县公。及刘武周南侵,诏德威统兵击之,又判并州总管府司马。俄而裴寂失律于介州齐王元吉弃并州还朝留德威总知府事元吉才出武周已至城下百姓相率投贼。武周获德威,令率其本兵往浩州招慰。德威自拔归朝,高祖亲劳问之,兼陈贼中虚实及晋、绛诸部利害,高祖皆嘉纳之。改封彭城县公。未几,检校大理少卿。从擒建德,平世充,皆有功,转刑部侍郎,加散骑常侍,妻以平寿县主。
贞观初,历大理、太仆二卿,加金紫光禄大夫。俄出为绵州刺史,以廉平著称,百姓为之立碑。寻检校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十一年,复授大理卿。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网稍密,其过安在?”德威奏言:“诚在主上,不由臣下。人主好宽则宽,好急则急,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则反是,失入则无辜,失出便获大罪。所以吏各自爱,竞执深文,非有教使之然,畏罪之所致耳。陛下但舍所急,则‘宁失不经’复行于今日矣。”太宗深然之。数岁,迁刑部尚书,兼检校雍州别驾。十七年,至濮州,闻祐杀长史权万纪,德威入据济州,斩杀李佑,遣使以闻。诏德威便发河南兵马,以申经略,会遭母忧而罢。十八年,起为遂州刺史,三迁同州刺史。
永徽三年卒,年七十一。赠礼部尚书、幽州都督,谥曰襄,陪葬献陵。
(《旧唐书•刘德威传》)
4.对下列文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淮左:淮河以东地区,古人以东为左,以西为右。宋在苏北和江淮设淮南东路和淮南西路,淮南东路又称淮左。
B.礼部:六部之一,掌管考试、学校教育、礼乐、祭祀、宴会食品、铸造印符、册封,全国的佛、道教事务, 少数民族的册封、招待以及全国的工程、工 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等。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宣传部、文化部、民委、食品监督部门、新 闻出版总署、宗教局、等部门的综合。
C.丁忧:源于汉代,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母死,为母守丧称“丁母忧”。
D.判:高位兼低职;起:起用人任以官职。
5.下列各句,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俄而/裴寂失律于介州齐王元吉/弃并州还朝/留德威总知府事/元吉才出武周/已至城下百姓相率投贼。
B.俄而/裴寂失律于介州/齐王元吉弃并州/还朝留德威总知府事/元吉才出武周/已至城下/百姓相率投贼。
C.俄而/裴寂失律于介州齐王元吉/弃并州/还朝留德威总知府事/元吉才出/武周已至城下/百姓相率投贼。
D.俄而/裴寂失律于介州/齐王元吉弃并州还朝/留德威总知府事/元吉才出/武周已至城下/百姓相率投贼。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刘德威有才干有谋略,武德元年,李密和王世充作战失败后归附朝廷,德威跟随李密归附朝廷,并屡次受到唐高祖的提拔,死后在献陵陪葬。
B.刘武周抓获刘德威后,下令德威率领自己的士兵前往浩州招抚百姓。德威逃回朝廷,得到唐高祖的亲自慰问。
C.唐朝法律条文规定,因过失判人入罪的官吏要减三等处罚,因过失判人出罪的官吏要减五等处罚,而唐太宗时期法律则刚好相反,比较宽松。
D.刘德威占据济州后,皇帝让刘德威任意调遣黄河以南的兵马,借以施展刘德威的抱负,但恰逢刘德威的母亲去世而作罢。
7.翻译下面的句子。
(1)太宗尝问之曰:“近来刑网稍密,其过安在?”
(2)后与仁基同归李密,密素闻其名,与麾下兵,令于怀州镇守。
答案:
4.B 5.D 6.C
7.(1)太宗曾经询问他说:“近来法律略微严格,其中的过错在哪里呢?”
(2)后来和裴仁基一同归顺李密,李密向来听过他的名字,给他军队,让他在怀州镇守。
分析:
4.B项,全国的工程、工 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务属于工部。
5.本题所给句子中“俄而”是一个词,“不久”的意思;“裴寂”“元吉”“德威”“武周”都是人名;“介州”“并州”,地名;“齐王”,官职;“百姓”,名词;“投贼”,投靠贼人。
6.C项,唐太宗时法律严苛,与之前相对宽松的法律刚好相反,“宁失不经”的局面并未实现。
7.翻译句子要以直译为主,意译为辅,字字落实,达到“信、达、雅”的标准。同时要注意实词:一词多义、词类活用、古今异义、通假字的翻译;还要注意一些虚词,一些虚词,也有意义;再就是注意一些特殊句式的翻译也要到位。“其过安在?”、“素”、“与麾下兵”。
参考译文:
刘德威,是徐州彭城人。德威身姿魁梧、伟岸,以有才干有谋略而著称。大业末年,跟从左光禄大夫裴仁基在淮左讨伐贼人,亲手斩杀敌人的头领李青珪。后来和裴仁基一同归顺李密,李密向来听过他的名字,给他军队,让他在怀州镇守。
武德元年,李密和王世充作战失败后归附朝廷,刘德威也率领部队跟随李密归附朝廷。唐高祖嘉奖他,授予左武侯将军的头衔,封为滕县公。等到刘武周南侵,下诏书让刘德威带领军队迎击他们,又授予并州总管府司马的官职。不久,裴寂在介州战败,齐王李元吉丢弃并州回到朝中,留下刘德威管理府中事情。李元吉才走,刘武周就到城下,百姓相继投靠刘武周。刘武周抓获刘德威,让他率领自己的士兵前往浩州招抚百姓。德威逃回朝廷,唐高祖亲自慰劳问候他,刘德威同时又陈述敌人部署的情况以及晋、绛等部的利害关系,高祖都嘉奖并接纳了他。改任彭城县公。不久,升任检校大理少卿。跟从唐高祖擒拿建德,平定王世充,都有功劳,转任刑部侍郎,加任散骑常侍,把平寿县主嫁给他。
贞观初年,历任大理、太仆二卿,加授金紫光禄大夫。不久外调担任绵州刺史,因为廉洁、公平而著称,百姓为他立碑。不久升任检校益州大都督府长史。贞观十一年,又授予大理卿的官职。太宗曾经询问他说:“近来法律略微严格,其中的过错在哪里呢?”德威上奏说:“确实在于皇上,不在于臣子。人主喜好宽松,法律就宽松,喜好严格,法律就严格。法律条文中规定:因过失判人入罪的,官吏减三等入罪,因过失判人出罪的,官吏减五等入罪。如今现状却和法律条文相反,因过失判人入罪的官吏不受责罚,因过失判人出罪的官吏获大罪。官吏各自怜爱自己,争相执行严格的法律的原因不是有命令使他们这样的,是他们害怕被治罪而导致的。陛下只需舍弃严格的法律条文,‘宁失不经’就又在今天实行了。”太宗认为这很正确。几年后,刘德威升迁担任刑部尚书,兼任校雍州别驾。贞观十七年,到濮州,听说李佑杀害长史权万纪,刘德威进入占据济州,斩杀了李佑,派遣使者让皇帝知道这件事。皇帝下令让德威任意调遣黄河以南的兵马,来施展抱负,恰逢刘德威母亲去世而作罢。贞观十八年,起任遂州刺史,三次升迁至同州刺史。
永徽三年死去,71岁。赠与礼部尚书、幽州都督的名号,谥号襄,在献陵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