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6~9题。
菜园院佛殿记
曾 巩
庆历八年四月,抚州菜园僧可栖,得州之人高庆、王明、饶杰相与率民钱为殿于其院成,以佛之像置其中,而来乞予文以为记。
初,菜园有籍于尚书,有地于城南五里,而草木生之,牛羊践之,求屋室居人焉,无有也。可栖至,则喜曰:“是天下之废地也,人不争,吾得之以老,斯足矣。”遂以医取资于人,而即其处立寝庐、讲堂、重门、斋庖之房、栖客之舍,而合其徒入而居之。独殿之役最大,自度其力不能为,乃使其徒持簿乞民间,有得辄记之,微细无不受。浸渐积累,期月而用以足,役以既。自可栖之来居至于此,盖十年矣。
吾观佛之徒,凡有所兴作,其人皆用力也勤,刻意也专,不肯苟成,不求速效,故善以小致大,以难致易,而其所为,无一不如其志者,岂独其说足以动人哉?其中亦有智然也。若可栖之披攘经营,捃摭①纤悉,忘十年之久,以及其志之成,其所以自致者,岂不近是哉?噫!佛之法固方重于天下,而其学者又善殖之如此。至于世儒,习圣人之道,既自以为至矣,及其任天下之事,则未尝有勤行之意,坚持之操,少长相与语曰:“苟一时之利耳,安能必世百年,为教化之渐,而待迟久之功哉!”相薰以此,故历千余载,虽有贤者作,未可以得志于其间也。由是观之,反不及佛之学者远矣。则彼之所以盛,不由此之所自守者衰欤?与之记,不独以著其能,亦愧吾道之不行也已。曾巩记。
(选自《唐宋八大家合集》卷十七)
注:①捃摭:采取,采集。
6.对下列加点词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菜园有籍于尚书 籍:户籍
B.而即其处立寝庐 即:靠近
C.期月而用以足 期:整、满(年、月)
D.则未尝有勤行之意 则:表转折,却
7.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建佛殿的菜园原来是一片荒地,草木满地,牛羊践踏,也没有可以住人的房屋。
B.菜园院佛殿主要是僧众们向民间化缘募捐建成的,是菜园院耗资最多的建筑。
C.佛法之所以被天下人推重,就在于他们善于注重细节,愿意接受一切赞助。
D.作者写这篇记,不单表彰了佛家的才智,也反思了儒家之道不再通行的根源。
8.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1)乃使其徒持簿乞民间,有得辄记之,微细无不受。(4分)
(2)相薰以此,故历千余载,虽有贤者作,未可以得志于其间也。(4分)
9.作者认为佛法的智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4分)
答案:
6.(3分)A(登记)
7.(3分)C(佛法被天下人推重,除了自身经义,还有僧众们的努力推广)
8(1)(4分)于是让他的门徒拿着簿册到民间化缘,一有收入就登记在上面,再小的施舍也没有不接受的。(“乃”“乞”“得”各1分,“乞民间”句式1分)
(2)(4分)用这样的思想相互熏染,所以经过了一千多年,即使有贤者出现,也不能在这种环境中实现志向啊。(“相薰以此”“得志于其间”句式各1分,“以此”“作”各1分)
9.(4分)勤奋努力,专心致志,认真扎实,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每点1分,答出其中四点即可)
【参考译文】
庆历八年的四月,抚州有个菜园僧,法名可栖,得到同州人高庆、王明、饶杰等人一起出资,率领民众在他的院子里建成了佛殿,把佛像安放在里面,然后过来要我写文章来作记念。
起初,菜园在尚书省有登记,在城南五里有块土地,但是地里长满了草木,牛羊随意践踏,想找个能住人的房子,都找不到。和尚可栖来到这里,却高兴的说:“这是世间荒废的土地,世人都不来争抢,我得到这里用来养老,这就足够了。”于是靠行医从世人那里收集资金,然后靠近这个地方建立起寝庐、讲堂、重门、斋庖等房舍和客房,于是召集他的门徒住进去。唯独佛殿的工程量最大,他估计自己的力量完不成,于是让他的门徒拿着簿册到民间化缘,一有收入就登记在上面,再小的施舍也没有不接受的。慢慢积累,满一月后费用凑够,工程得以完成。从可栖来到这里居住(到现在),一共十年了。
我看佛教徒们,凡是要做什么事情,他们这些人都是勤奋努力,专心致志,不肯马虎完成,不追求做得快,所以善于由小成大,变难为易,而他们所做的,没有一件不如他们心愿的,哪里只是他们的说词足以打动人呢?这其中也有智慧使然啊。像可栖这样辛苦经营,一点一滴详尽细致地选择累积,忘却十年时光的漫长,而达成他的志向,他能做到的原因,难道不近似这个道理吗?啊!佛法原本正被天下人推重,而学习佛学的人又这样善于耕耘。至于世间的儒生,学习圣人的道理,他们自以为已经学到了本事,等到他们出任天下之事,却一点没有勤勉的心志,坚持不懈的节操,老少聚集一起议论:“不过图一时的好处罢了,怎么能希望传世百年,达到教化的熏陶,获得久远的功效呢!”用这样的想法相互熏染,所以经过了一千多年,即使有贤者出现,也不能在这种环境中实现志向啊。由此看来,反而比不上佛家学者坚持长久了。那么他们佛家兴盛的原因,不正是儒家所固守的衰落了的原因吗?为他们写这篇记,不只是用来彰显他们佛家的才能,也是为我们儒家之道不再通行而惭愧罢了。曾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