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A 11. D(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12. B(“一直担任西省职务”错)
13.(1)书成之后,当时人认为他应当任史官之职,朝廷就授任他为著作佐郎,并命他续写以后的史事,至义熙九年止。
(2)王韶之在郡任职,常常担心被王弘以法治罪,夙夜操劳,勤谨奋勉,政绩很好。王弘也排制了个人恩恕,
参考译文: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临沂人。父亲王伟之,任本国郎中令。王韶之家境贫,父亲任乌程令,因而住在乌程县境。他喜欢史籍,广泛涉猎,见开广博。最初为卫将军谢琰行参军。王伟之从小有志向当代的诏命表奏等文告,往往亲自抄写下来,太元、隆安年间的事情,无论小大全都编排记録下来。王韶之就凭借这些材料私家编写《晋安帝阳秋》。书成之后,当时人认为他应当任史官之职,朝廷就授任他为著作佐郎,并命他续写以后的史事,至义熙九年止。王韶之善于叙事,言辞议论都很不错,是晋代末年的佳史。义熙十一年,高祖认为王韶之学识渊博,文辞富赡,补任通直郎,领西省事。转任中书侍郎。
高祖受禅登位,王韶之加授骁骑将军,本郡中正,黄门侍郎不变,解除了西省之职后,又为宋修史。王韶之驳回员外散骑侍郎王寔之请假一事说“我翻寻旧的规章,朝臣若是家中有特殊情况,听从他们一并告假六十天。太元中期改变规定,每年赐给朝臣一百天假期。又规定家住在千里之外的臣子,允许他们连同下年的请假期限一并告假,合起来二百天。这实在只是暂时的规定,并不符合治理国家的道理。京城至会稽虽然路有千里,但行程不算艰难,回家体假一百天,处理家事的时已经够用。假如自己以个人原因不回朝就应当自己上表陈奏,请求解职,怎么能够姓名排在朝臣之列,却又长期滞留自己家,我们反复商议,认为不该准许。假如有人家在河,洛以及岭、沔、汉等地,路途远,行程难,还应当另外定出条例,请把这件事交付尚书,详细制定有关规定”,朝廷听从他的意见。王韶之后来因为用玺印封发文书出现差误,被免去黄门之职,这事在《谢晦传》中有详细记载。
王韶之撰写晋史,记叙了王珣经商而富、王廞叛乱的事。王珣的儿子王弘,王的儿子王华,都有高官显爵,王韶之担心被他们陷害,所以结交徐羡之、傅亮等人,且交情颇深。少帝即位,王韶之迁侍中,骁骑将军之职不变。景平元年,王韶之出任吴兴太守。徐羡之被诛后,王弘入朝为相,领扬州剌史。王弘虽然与王留之并未绝交,但他们那些彼此尚未相识的弟兄,都不再交往。王韶之在郡任职,常常担心被王弘以法治罪,夙夜操劳,勤谨奋勉,政绩很好。王弘也排制了个人恩恕,太祖对双方都加以称赞。王韶之在太守任上多年,被称为良守,加秩中三千石元嘉十年,朝廷徽王留之为祠部书,加给事中。因离郡长时告假迎送故人而获罪,免去官职。兀嘉上三年,又出任吴太守。就在这年王韶之去世,死时五十六岁,天子祭祀的歌辞,都是由韶之编定的。王韶之的文集流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