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
(一)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6~10题。(共18分)
《南齐书》,梁萧子显撰。臣等因校正其讹谬,而叙其篇目,曰:
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则必得其所托,而后能传于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则或失其意,或乱其实,或析理之不通,或设辞之不善,故虽有殊功韪德非常之迹,将暗而不章,郁而不发,而梼杌嵬琐、奸回凶慝【1】之形,可幸而掩也。
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
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为治天下之本。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记者岂独其迹也?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其求旨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谓明足以周万事之理,道足以适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难知之意,文足以发难显之情乎?则方是之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
夫自三代之后为史者,如迁【2】之文,亦不可不谓隽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何哉?盖圣贤之高致,迁固有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与之也。迁之得失如此,况其他邪?
子显之于斯文,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3】之变尤多,而其文益下。岂夫材固不可以强而有邪?数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迹暧昧,虽有随世以就功名之君、相与合谋之臣,未有赫然得倾动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时偷夺倾危、悖礼反义之人,亦幸而不暴著于世,岂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可不惜哉!
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岂可忽哉!岂可忽哉!
(取材于曾巩《南齐书目录序》)
注释:【1】慝:邪恶,罪恶。 【2】迁:司马迁。【3】缋:通“绘”。
6.下列对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而叙其篇目 叙:作序
B.而为法戒 戒:戒除
C.周万事之理 周:综括
D.其言至约 约:简略
7.下列各组语句中加点的词,意义、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3分)
A. 此史之所以作也 使由之者不能知
B. 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 其求旨者,如即乎其人
C. 小大精粗,无不尽也 故不得而与之也
D. 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 数世之史既然
8.下列对文中语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或乱其实
有的窜乱了那些历史事实
B.郁而不发
积结在一处而不能传扬
C.其任可得而称也
他的能力与良史之名相称了
D.以为治天下之具
觉得治理天下的条件都具备了
9.根据文意,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本文是曾巩校勘萧子显著《南齐书》时所作序文,表达了作者的历史观和文学观。
B.曾巩认为“良史”应该满足四个条件:见识广博,思想合用,才智出众,文辞精妙。
C.撰写唐虞二典的史官是圣人的门徒,因而他们执笔写作都能言词简洁,紧扣史实。
D.司马迁是一位俊逸英伟、出类拔萃、非同寻常的史学家,却无资格进入良史行列。
10.作者为什么会发出“可不惜哉”的感慨?请结合全文分条简述。(6分)
答案:
二、本大题共6道小题,共25分。
6.B(3分)【解析】戒:鉴戒。
7.C(3分)【解析】A.助词,可不译;代词,他(们)。B.助词,无义;代词,……的人。 C.语助词,加强肯定语气。 D连词,表转折;代词,这样。
8.D(3分)【解析】应理解为“把它作为治理天下的措施”.
9.C(3分)【解析】无因果关系,“他们执笔写作都能言词简洁,紧扣史实”文中无据。)
10.【参考答案】(6分)
为萧子显修撰的史书个人喜好突出,内容不合史实,语言过分雕饰而痛惜。
为萧子显个人见识、思想、才智、文采难以胜任史官之职却勉强为之而痛惜。
为三代之后的历史著作大多不能为后代执政者提供有效的借鉴措施而痛惜。
为三代之后的帝王选择的史官大多能力不济,不能胜任其职而为君王痛惜。
【评分标准】共6分,每点2分,答及3点即可得满分。概括不全面、语言欠准确酌情扣分。
【文言文参考译文】
一.《南齐书目录序》
《南齐书》,南朝梁代萧子显编撰。臣下我等人因奉命校勘订正本书的错误,就为本书篇目作序文说:
要把前代的是非得失和兴亡治乱的原由作为法式与鉴戒,就一定要找到那种能够托付的执笔人,然后才能够传播久远。这是撰修史书的原因啊!然而那种所该托付的执笔人却没择取到合适的人选,就会有的失掉那原本的意图,有的窜乱那史实,有的剖析事理不通达,有的遣词不当。所以,即使有突出的功业、美好的德行、异乎寻常的治迹,也会幽暗而不显明,闭结而不扬布,可那些凶顽至极、狂险猥琐、奸邪凶恶的形迹,却能侥幸掩盖住啊!
古代所说的良史,他的识见一定足够用来综括万事的道理,他的记史思想一定足够用来适合天下的行用,他的才智一定足够用来通晓很难领悟的意旨,他的文辞一定足够用来阐发很难显露的情状。达到这样的标准以后,他的能力就能够与“良史”相称了。
凭什么知道良史是这样呢?从前,唐尧、虞舜拥有如神之明的心性,具有深奥玄妙的德行,使得跟随的人不能觉察到,觉察到的人也不能称赞他,(可是人们)把这作为治理天下的根本。所传布的号令,所设置的法规制度,那言辞极其简略,体式极其周备,(人们)把这作为治理天下的措施。而撰著《尧典》与《舜典》的人,推布并宣明这些,所记述的,哪里仅仅是尧、舜的治迹啊?他们深切微妙的用意也一道传达出来。细小和重大的、精微与梗概的,没有不穷尽的;本源和末端、先行和后续,没有不明晰的。让诵读他们的言论的人,就像自己出现在当时一样;研求它的意旨的人,就像接触到所记述的本人一样。这难道还称不上是识见足够用来综括万事的道理,思想足够用来适合天下的行用,才智足够用来通晓很难领悟的意旨,文辞足够用来阐发很难显露的情状吗?正当尧、舜的时候,哪里只是分掌政务的人都是天下的英士呢?恐怕执持竹简、操握笔管而跟随左右的人,也都是圣人的门徒啊。
从夏、商、周三代以后撰写史书的人,像司马迁这样的文才,也不能不称得上是俊逸英伟、出类拔萃的奇才、非同寻常的杰士了。但是,只能认为他是识见尚未能足够用来综括万事的原理,思想尚未能足够用来适合天下的行用,才智尚未能足够用来通晓很难领悟的意旨,文辞尚未能足够用来阐发很难显露的情状,为什么呢?因为圣贤的高妙思致,司马迁原本还不能够纯正地表达出他的情志并显现给后世啊,所以,就不能进入到良史行列中。司马迁的得失尚且是这样,何况其他人呢?
就萧子显于他的这部史书而言,喜好自己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他更动窜改、截断拆开、斧凿雕琢、增饰文采的变动手法更多,因而他的文笔就越低下。难道那才质原本就不可以勉强而拥有吧?好几朝的史书已经是这样,所以那事迹模糊不清,尽管存在随顺时世去成就功业威名的君主、共同联合谋议的臣僚,却没有显赫地能耸动起天下的视听、在天下人口中传播的人物啊。而一时间偷安、争夺、倾轧、陷害、背弃礼法、违背道义的人,也侥幸没有明白地显露在世人面前,难道不是所托付的人没选择合适的缘故吗?能不痛惜嘛!
史书是用来宣明治理天下的原则与方法的。所以,修撰它的人,也一定是天下一流的才士,然后他的才能就可以与良史相称了。这哪能忽略呢!这哪能忽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