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一)文言文阅读(本题共4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进士。授永康知县。吏民素多奸黠,连告罢七令。淳至,日夜阅案牍。讼者数千人,剖决如流,吏民大骇服,讼浸减。凡赴控者,淳即示审期,两造①如期至,片晷分析无留滞。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
巨盗卢十八剽库金,十余年不获,御史以属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盗,而请御史月下数十檄。及檄累下,淳阳笑曰:“盗遁久矣,安从捕?”寝不行。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而己出营赀以偿。十八闻,亟往视妇,因醉而擒之。及报御史,仅两月耳。
民有睚眦嫌,辄以人命讼。淳验无实即坐之,自是无诬讼者。永人贫,生女多不举。淳劝诫备至。贫无力者捐俸量给,全活无数。岁旱,劫掠公行,下令劫夺者死。有夺五斗米者,淳佯取死囚杖杀之,而榜其罪曰“是劫米者”,众皆慑服。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车,顾其下曰:“某盗已来,去此数里,可为我缚来。”如言迹之,盗正濯足于河,系至,盗服辜。永人骇其事,谓有神告。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擢礼部主事,历郎中,谢病去。起建宁知府,进浙江副使。时浙江有召募兵,抚按议散之,兵皆汹汹。淳曰:“是骄悍者,留则有用,汰则叵测。不若汰其老弱,而留其壮勇,则留者不思乱,汰者不能乱矣。”从之,事遂定。官终陕西布政。
(选自《明史•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注:①两造:诉讼的双方。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
B.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
C.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
D.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进士指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并从此官服加身,荣耀无比。
B.案牍指公事文书或官府的文书、公文。案指书桌或办公桌,牍是古代用于写字的木片,即木简。刘禹锡《陋室铭》中“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即指此。
C.御史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官职名称,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诸侯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
D.礼部是六部之一。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礼部掌管典礼、科举、赋税、学校等,礼部尚书是其最高长官。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张淳勤勉于政务,深孚众望。他在永康任知县期间,曾夜以继日地办理案件,深得民心,诉讼案子逐渐减少。
B.张淳足智多谋,智擒大盗。他精心设计,将与大盗卢十八勾结的某官吏妻子关押,从而成功诱捕了卢十八。
C.张淳关心民生,政绩卓著。张淳努力认真规劝,解决了永地人因贫穷生了女孩大都不抚养的问题;对于无力养活子女的,他就拿出自己的俸禄,保全救活的人不计其数。
D.张淳忧心国事,维护地方安定。他做建宁知府期间,提出对招募的士兵应裁减老弱保留壮勇的建议,平息了可能出现的骚乱。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5分)
(2)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5分)
答案:
10.C(3 分)【解析:断句的前提是疏通大意,然后利用句中人名、地名、官职名、文言虚词、句子结构等断句】
11.D(3 分)【解析:“礼部掌管典礼、科举、赋税、学校等”的说法不正确。赋税是属于户部的职能。】
12.D(3 分)【解析:“他做建宁知府期间”的说法不正确,应为“担任浙江副使时”。】
13.参考答案:(1)(5 分) 乡民准备一包饭就可等待官司结束,于是人们称呼他为“张一包”,说他就像包拯一样断案迅速明白。(“裹饭”,“即可”“ 毕讼”“ 因” “如包拯也”状语后置各1 分,5 分)
(2)(5 分) 张淳说:“这些强盗,追捕他们急了,他们就逃跑,如今听说我要离开此地,他们就回来了。我是依据道理来推测,哪里有什么神明呢。” (“此”“ 则”“ 遁” “乃归耳”前补主语“何神之有”宾语前置各1 分,共5 分)
参考译文:
张淳,字希古,是桐城人。隆庆二年进士,被授予永康知县一职。(永康)吏民大都一向狡猾,接连上告罢免了七位县令。张淳到任后,日夜批阅案卷。诉讼告状的有好几千人,他都能判决如流,吏民非常惊骇佩服,因此告状的慢慢的减少了。凡是来告状的,张淳就告诉他审理的时间,双方都能按时来到,张淳很快的就把事情审理清楚,不拖泥带水。乡民准备一包饭就可等待官司结束,于是人们称呼他为“张一包”,说他就像包拯一样断案迅速明白。
大盗卢十八窃了官库的钱财,十多年没抓到,御史把这件事交给张淳办理。张约定期限,三个月内一定抓到他,要求御史每月下十几道命令。等到命令经常下达后,张淳假装笑看说:“强盗逃跑已经很久了,上哪里去捕呢。”把檄文放置一边不去执行。有个官吏的妻子与十八私通,这个官吏经常给他通风报信,听到张淳的话后就把它告诉了卢十八。十八思想于是就放松了。张淳于是就让差役诬告那个县吏欠了钱财,把那个县吏关到监狱里。然后偷偷地喊来那个县吏,以他私通强盗应判死罪来责问他,又指示他可以请求用自己的妻子代替自己被关押,而自己可以出去筹集钱财赎回。十八听说后,急忙去看望小吏之妇,于是官府看他喝醉了酒抓住了他。等到上报御史,才仅仅过了两个月罢了。
老百姓之间有一点小小的过节怨恨,常常夸大到人命来诉讼。张淳查证不符合实情,就定诬告人的罪,从此没有诬陷诉讼的。永地人穷,生了女孩大都不抚养。张淳努力认真规劝。无力养活的,张淳就捐给自己的俸禄,保全救活的人数也数不清。年成不好,天下大旱,抢劫掠存的事公然盛行,张淳下令抢劫掠存的人将被处死。有个抢了别人五斗米的人,张淳假装着取来死囚用棍棒打死了他,却榜示他的罪说“这是抢劫米的人”,众人都部被震慑畏服。过了一段时间,因政绩卓著上调而离开永地。刚刚上车,却回过头来对他的下属说:“某某盗已经来了,距离这里有几里路,可以给我绑来。”手下人依据他的话去查办,强盗正在河里洗脚,捆绑来后,强盗服罪。永人对这件事感到惊骇,认为是有神明点。张淳说:这强盗,追捕他们急了,他们就逃跑,如今听说我要离开此地,他们就回来了,我是依据道理来推测,哪里有什么神明呢。”
张淳被破格提拔为礼部主事,担任郎中,他称病离去。后来担任建宁知府,升为浙江副使。当时浙江有招募的士兵,巡府考虑要解散他们,这些士兵都怒气汹汹。张淳说:“这些士兵都是非常剽悍的,留下他们就有用处,解散他们就会闹事。不如淘汰那些年老体弱的,留下那些年轻体壮的,那么留下的也不再想着叛乱,解散的也不能制造祸乱了。”巡抚听从了他的意见,事情于是安定下来。张淳最终做官做到陕西布政。